分类: 天目杂谈 |
雨日的周末,和女儿一起逛书城。这是我们两个许许多多个共同爱好之一。每过一段时间,不是她想起来,就是我来提议,去书城兜兜?我以为,这更像是信徒的“还愿”,总记着要定期去会会菩萨。正因为我们两个学问都不大,所以对印成书的文字一直是敬若神明,动不动就要去拜见一番。只是每次的“香火钱”都非常可观,让人吃不消——女儿和我,买起书来都有点缺乏节制。当然问题还是出在我身上。只要我禁不住诱惑多拿了几本书,她就有了也多要几本的“理由”。因此,我的每一次“冲动”几乎都等于要付出双倍的代价!
书城人丁兴旺。从爱书人的角度讲,有同好者一起轧闹猛是好事。但是碰来碰去都是人,会失掉好多细细寻觅好书的兴致,无法“入静”、无法从容,多了一份“赶快拿一本走算了”的急躁,书没打折、乐趣倒是打了大大的折扣。由于人太多,有时候还得从别人肩膀上、人缝里来浏览书架,动作和感觉都比较像在“偷窥”。而且,前十五分钟下来,我们的手里就拎着、抱着一堆书了,重得要命,行动不便,从一楼到六楼恰如负重登山运动,完全是个体力活。书城为我们这类VCP(Very
Crazy Person)考虑得太少了。
牢骚归牢骚,我们还是乐此不疲。闻闻书香,也是好的。虽然从没有在书中找到过“黄金屋”或“颜如玉”,却总能获得拍案叫绝的快感、或颔首称是的同感、或欲罢不能的美感、或醍醐灌顶的灵感、或发自肺腑的情感……不论是好感还是反感,都是书带给我们的观感。所以我们爱书。现在的图书本本都是印刷、装帧十分精美的尤物,出版速度太快(西藏火车才通没多久,已经有很厚的“坐火车游西藏”的书了),内容上不可避免地水分很多,那就要靠我们雪亮的眼睛来辨识了——这个过程就是逛的过程,和女性逛服装店的道理类似,获得的快乐也类似。
在书城,一些人埋头读书,甚至还能见到奋笔抄书的。我则比较喜欢把书“请”回家。也许不一定马上就要看,甚至有许多书多年都未曾翻开来过,但整齐地立在自己书架上的感觉就是好!因为太喜欢买书,但只阅读其中一小部分,以至于经常犯“买重了”的错误!——低级错误是同一本书买了两次,高级错误是买了不同的版本!为了避免花这种冤枉钱,就把自己弄得很矛盾,看到爱不释手的书,脑子里“强迫症”般地拼命回忆是否曾经买过。买?不买?左右为难。即使如此小心,还是会不幸“撞车”,只好家里收一本、办公室放一本,或做“好人”送朋友了事。
许多时候,自己心里其实很明白,自己是被忽悠了——被故弄玄虚的作者或出版商,但在那样“书天书地”的地方,谁又能保证摘回家的都是鲜花、没有杂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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