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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Blogger)、播客(Podcaster)和闪客(Flasher)作为互联网“三剑客”应当是实至名归的。
- 博客——文字为主,配合静态图片(照片)。
- 播客——视频和音频节目制作。
- 闪客——动画、游戏创作。
请看,它们恰好涵盖了构成互联网内容的Text、Image、Video、Audio、Game等几乎所有方面,实实在在地成为“超文本”、“超媒体”概念的生动表达!用玩家的话说,是“用足了”游戏规则,焉能不受欢迎?既然互联网“内容为王”,内容当然是多多益善了。
- 如果没有博客,我们就只能看“老徐”演的、导的二流电影了。
- 如果没有播客,胡戈们的“馒头”恐怕就真的只好在自家的笼屉里蒸了。
- 如果没有闪客,要看动画片大概只有去找老“狮子王”寻寻开心了。
那样的话,我们的世界、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网络会多单调啊!
有理由相信,服务商所能提供的内容看上去很“挺刮”,但看久了还是会让人生厌。就像那些专业歌唱家,艺术水准确实高,可有几个人愿意长年累月地听他们咿咿呀呀地唱?所以从“超女平台”上诞生的“平民”歌星大受欢迎,有水平、有个性,最重要的是张靓颖们“新鲜出炉”的靓丽面孔,将平淡而沉闷的气氛一扫而光。
互联网也是如此,再也不是专业内容服务商(ICP)“喂”内容、网民们只管被动地有什么“吃”什么的局面了。“集中式服务”的格局其实已经被打破。我们欣喜地看到,我们也能想说就说、想唱就唱、想演就演、想画就画地主动出击了!
互联网上发生了最关键的变化:从“观众”到“剑客”的蜕变。网民不再是艰难蠕动的毛毛虫,而是长出了漂亮的翅膀,可以自由飞翔在虚拟世界的天空。
网民不会安于被“哺乳”的状态。再说,经过多年互联网阳光雨露的哺育,网民已经茁壮成长并成熟起来,有了思想、会主动思考、拥有先进的工具,于是不免要跃跃欲试——我们大声宣布:我们也要亲身参与构建数字地球!我们要通过创造性的活动来充分表现自己的思想、个性和才能!
博客、播客和闪客让这种变化从趋势变成现实,并且一发不可收,没用逆变的可能。
我们经常说互联网要“互动”,然而对“互动”的理解往往有失偏颇,认为互动就是服务商提供内容、其中包含了让网民参与、回馈的成分。对,这的确是互动,但不尽然!现在看来,互动还意味着能主动加入进来,“我”成为互联网的主体之一。因为互联网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一样,主体握有话语权,客体只能带着眼睛和耳朵,充其量只能抢个把沙发和板凳、鼓鼓掌、喝一声彩(或倒彩)。可是这样显然是不够的。唱戏还有“票友”呢,更何况在互联网这个与现实世界“平行”的世界里。“躁动”着的观众看着演员们或者精彩、或者拙劣的表演,早就按捺不住走上舞台的冲动,要把满肚子的歌唱出来、把一连串的筋斗翻出来、把天赋和个性秀出来!
不知不觉中,我们跨入了博客、播客和闪客的“三剑客”时代,让我们都来扬鞭策马、迎风挥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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