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猛于虎
(2009-04-19 17: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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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痴杂谈车祸巨额赔偿社会良知珍爱生命杂谈 |
分类: 不吐不快 |
昨晚接老家电话,云儿姨弟开车出车祸撞死人,下周三开庭。死者才四十二岁,正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一场车祸让两个家庭陷入困境。
自从九五年春天我小叔家堂弟出车祸去世以来,我们家亲、朋中已经有四个人因车祸而丧身,其中还有我那八十岁的老母亲。据交通部权威人世公布,全国一年因道路车祸死亡的人数,最多的2005年一年就有十二万人之多,平均说来,一年在十万人之巨。也就是说,全国每六分钟就有一条鲜活的生命惨死在车轮之下。自1885年德国人卡尔·本茨(KarlBenz,1884-1929)发明汽车以来,全世界已经有4000万余人死于车祸,这要比两次世界大战战死的人还要多。
汽车的发明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但是交通安全一直是我们要解决的难题,特别是在我国的法制法规还不健全执法还不一的情况下。中国的有车一族,心中少有把路上的行人当家人,为行人让道的素质。我国的交通法规也没有充分重视路人的生命权。试想一下,要是开车的人一旦出了车祸且负主要责任的话,那就要负刑事责任,不但要有牢狱之灾,还将面临巨额的人身赔偿,赔偿的金不能低于500万,而不要象现在区区十来万就贱买走了一条人命。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敢说车祸将大大减少。一定程度上也能缓解当前的道路交通压力,政府官员公车私驾现象也相应会减少许多。有人要问,我们为什么没有实行交通事故巨额赔偿制度呢,道理很简单,因为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为有产者服务的。那么有权有势有钱的人,才不会为普通人的生命着想呢。
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购车的人越来越多,我相信死在车轮之下的人还会增加。科技的进步在给我们生活带来舒适的同时,也会带来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不以人的生命为重的话,悲剧为一再发生。昨天是他,今天是我,也许明天就是你了。
不信?等着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