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从管理学角度看百度事件

(2008-11-28 14:40:25)
标签:

百度

李彦宏

虚假医疗广告

竞价排名

企业责任

管理学

it

分类: 闲话网事

史玉柱很清楚,在屎壳螂的国度里卖大粪才能成功。
——水木社区网友lowy@newsmth对史玉柱搞网游的评价

 

百度虚假医药广告被曝光以来,是非曲直自有公论,不过有些说法值得讨论,如李彦宏认为百度不应为信息真实性负责,还有说法是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下(虚假信息盛行等)而不应该要求百度洁身自好(也就是百度随波逐流是无可厚非的)。那么,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百度做法是否正当呢?

 

根据Peter F.Drucker的理论,一个组织(企业)的管理任务有三个:

1.认识组织的特定目的和使命

2.提高生产率并让员工有成就感

3.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

 

其中1和2主要是公司要如何更好的获得利润,主要是为了短期利益,而3更多是从企业长期利益的较多出发,是管理者对企业永续经营所负担的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维度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由企业活动衍生的社会责任(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企业责任),另外一方面是与企业活动无关的社会问题(比如救灾捐赠、助学捐赠等)。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并非要将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重点是要将其转变为一个“发展机会”。对于一个企业,可能无法保证一定能提供最优成果给顾客,但一定要遵循“知其有害而不为”,这是企业责任最基本的要求。

 

具体到百度的案例,对于虚假医药医疗广告(也包括其他诈骗类广告)可能造成的后果百度应该有最基本的认识,而百度不仅没有做到严格审核,反而协助作假,而负面公关保护政策更是赤裸裸的为虎作伥,这就是“知其有害故意为之”了。

 

而Google“不作恶”的做法与德鲁克的管理学中企业责任要求暗合,虽然无法保证结果的尽善尽美,却不会主动作恶,这就是Google和百度在企业责任方面最大的区别。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