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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大地震造成的惨痛伤亡和巨大损失让人痛心,疮痍初平,痛定思痛,天灾固然难以预测、不可阻挡,但我们应冷静地认识到,如果全社会的抗灾意识强一些,抗灾常识多一些,生命的损失,也许会比现在我们所承受到的要小得多。
我们看到,在实地采访中,有些劫后余生的学生当时甚至不知道发生了地震,有的灾民抱着硕大的液晶电视逃生,有些人错误地躲到大树下、房梁下,以为可以避过一时,还有位女学生第一次从9楼跳下逃生,冲回楼内救人后,又再次从3楼跳下……这些明显不符合避震常识的自救方法,却被许许多多的人糊里糊涂地采用着,而他们自己却不知道,自己这些错误逃生方法,让自己更加接近死神的魔爪,正所谓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处处凶险,而竟不自知。
记得小时候,家里有很多关于地震常识和如何避震的小册子,街上有宣传栏,学校有黑板报,有广播,图文并茂,生动活泼,那时正是76年,地震恐慌最厉害的时候,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我便已经知道“纵波”、“横波”,知道应第一时间先开门开窗,知道出楼逃生时应找个搪瓷脸盆之类的东西戴在头上,知道如果逃生不及,可以躲在桌子底下,也知道逃出大门后应站在旷地,而不是躲到石头和大树底下。当然,那种不分震区非震区一概满街防震棚的草木皆兵,也实属矫枉过正,然而不可否认,这种群众性、普及性的宣传教育,让全社会的防震抗灾意识空前提高,普通民众的避震自救常识空前丰富,在70年代末的几次地震中有效地避免了更大伤亡,记得普洱地震时家里已有电视,新闻画面上逃生的人们许多头上都裹着被子,而这种保护头部的做法,正是抗灾宣传的常见内容。
地震破坏力虽大,但毕竟不常发生,而火灾等一些频发性灾害的防灾、抗灾宣传就更不应忽略,而消防常识的群众性普及宣传则更曾家喻户晓,不仅如此,厂矿、学校,还曾定期组织各种规模的消防演习,“不开门,湿毛巾堵口鼻,爬着走”几乎曾是人人耳熟能详的楼道火灾逃生口诀,什么火灾用水,什么用砂,干粉和泡沫灭火器的不同功能,也曾被许多普通人背得滚瓜烂熟。
然而近年来生活富裕了,社会进步了,楼房高了,马路宽了,可群众性、普及性的抗灾宣传却不像以前那样多了。虽然新造的楼房,许多都配备了诸如消防水龙、灭火器等抗灾器材,抗灾演习在有些地方已可组织到区级、市级,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宣传的效果差了,覆盖率低了,影响小了,很多甚至仅仅流于形式,许多人不知道火来该如何,水来该如何,地震来又该如何,结果天灾奄至,却只能束手无策,生死由天。
当代社会和几十年前有很大不同,个人生活更丰富,“组织”的功能在弱化,大量流动人口更成为许多宣传、普及工作的死角,加上文化产品的多彩,老一套的普及、宣传跟不上新形势,变得不受欢迎,这些都为普及、宣传抗灾知识增添了不少困难。但抗灾自救关乎无数人的生命,非同儿戏,社会越进步,经济越发达,就越应该常抓狠抓不懈。事实上,比我们发达得多的欧美各国,在普及群众性防灾抗灾知识方面,都有相当丰富的经验。在英国,有个小女孩因为在地理课上学过“海啸前海面出气泡”的规律,及时预警,救了100多条性命;在加拿大,也有不满10岁的小男孩因在童子军中学过急救,从而保住坠崖骨折的成年人性命和伤腿的事例,可见有针对性、生动易懂、实用性强的防灾常识教育是何等重要。在这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责无旁贷地担负起责任来。
我们同样应看到,事实上由于资信的发达,各种抗灾、防灾和自救的知识、注意事项,以致各类突发性灾害的特性,当代人并不难通过各种媒介,如电视、报刊、网络等获得,但现实中这些随处可见的防灾自救常识却很少有人问津,说到底,是在安逸的环境下,许多普通人对天灾的概念已觉得陌生、遥远,认为是和自己不慎相关的事,缺乏主动了解、掌握这些知识的意愿和动力。事实上,人类还远未充分认识到大自然的奥妙和威力,增强危机意识,主动了解防灾知识,掌握抗灾自救和救人的常识和技巧,是对自己负责,对生命负责。
当代社会普遍强调素质教育,但往往将之等同于成绩、学问、才艺等的教育,而忽略了一些最基本的生活技能、常识,许多人变得满身屠龙之技,却不会缚鸡;能操作微波炉、电磁炉,却不会划火柴生火,更危险的是,一些舆论、媒体和社会潜意识,却对此采取了默认甚至鼓励的态度,如重文凭不重动手能力,重工程师不重技工,这种倾向反映到防灾自救上,自然也就是“中看不中用”,许多人也许能在电视台的“逃生秀”上得满分,却在突如其来的地震面前举止失措,那位在地震中两次跳楼的女孩,不是被一些媒体啧啧称赞其勇气,却吝于多花一点笔墨指出,跳楼是不符合逃生常识的,她的幸免完全是侥幸?
联合国减灾科技委员会报告中,称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大陆地震的频度和强度居世界之首,占全球地震总量的1/10以上;台风登陆的频率平均每年高达7次;从有人类记录以来,旱涝灾害、山地灾害、海岸带灾害每年都在中国发生”,在这样一个国家里,突如其来的天灾也许随时危及您和您家人、同伴的生命,加强全社会、全民的防灾自救意识,是对自己负责,对生命负责的大事,上至政府、有关部门,下至每一个普通公民,对此都应有足够、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