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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说,白道总比黑道好走。但现实情况却正如前文所说,中国籍黑外劳总数要远远超出白外劳。到底是什么原因让那些外国雇主也好,中国出国打工者也好,纷纷“宁向黑中取,不向白中求”呢?
首先是那些合法劳务公司本身实力和资源的不足。
中国国内劳务市场和国际劳务输出市场彼此脱节,互无关联,这就使得劳务输出公司本身无法掌握大量的劳动力资源;而国外雇主经常直接在网上发布招募外劳的广告,这样一来就无形中拉平了“正规军”和“黑输出”间的资源差异。对于国外雇主而言,关键是及时找到满足需要的劳工,而根据许多国家的规定,这些外劳不一定必须“有组织地”进入,如加拿大就规定,外劳只需提供一张4000加元额度的银行存款证明,就可以直接申请雇工签证。不但如此,“黑输出”手续简便,速度快,而“正规军”需通过层层审批,往往缓不应急,这样一来,“白不胜黑”的现象屡见不鲜,也便不足为奇了,据统计,当前中国“白外劳”80%以上为外包工程雇工,这和国际上雇主自雇为主的外劳输出比例格格不入。
其次是待遇上“白外劳”并无优势。
由于黑白外劳在很大程度上招募途径、方式几乎完全一样,即通过中介层层转包招募外派,他们在海外工作所得到的收入和待遇基本相同,甚至所受的盘剥也大同小异。如中原公司在阿尔及利亚科莱亚中标某建筑项目,从公司总项目部、实际工程项目部、工地项目部、施工队到作业组,共转包5道,工人出一个整工,总承包方实际付出人民币95元,经几道提留,实际所得仅45元左右;而离此仅几十公里的某土耳其公司所雇中国“黑外劳”,在经过大同小异的几道环节后,每个工所得也大抵相当。
不但如此,由于“黑输出”控制了大多数外国自雇资源,这些项目和公司大多经营稳定,熟门熟路,中介虽盘剥得厉害,但盘剥之余,外劳所得较为稳定。白外劳大多受雇于外包项目,这些项目中有相当部分由当地政府或国际资金投资,工程款不到位导致工程拖延、开工不足等司空见惯,一旦发生,外劳的收入就会大幅缩水。即以前述科莱亚项目为例,由于业主(阿尔及利亚住房部)资金出现断档,导致工程延误达1年以上,开工严重不足,自2002年7月至2003年1月,5个半月时间里,出工最多者不足60个,可得人民币2700元最少者竟仅7个,仅能得315元,且工资还并非一月一结、而是每年年初结一次,可想而知,这样的收入根本无法养家糊口。
不论黑白两道,在劳务输出上都存在种种不当行为,如收取过高外劳中介费、收取外劳履约保证金等。尽管财政部、商业部已于2004年1月规定了外劳中介费最高限额,并对履约保证金“叫停”,但在实际操作中,不论黑白,收取和变相收取上述费用仍司空见惯。即使不计违规的保证金,仅就正常收费而言,目前的“行情”,较好的陆地工种要预付5-7万元人民币,即使最苦最累、最无人问津的外洋渔工,也要预付至少4000元人民币,且要预先支付。而那些所谓“保证金”,少则10000、15000,多则30000,一般规定如圆满履约,无“不良记录”,则退还1/4左右,否则将酌情扣除,甚至分文不还。一般而言,从事“外劳”、尤其从事占外劳最大比例的建筑、渔业、制造加工等工种者,大多数是农村闲散劳力,或城市下岗职工,家庭积蓄微薄,很难一下拿出这笔钱,虽然四川省、南通市等一些地方推出“外劳人员小额贷款”,但实际操作中条件苛刻,批准困难,大多数外劳无力问津,只能向亲戚挪借,甚至借高利贷成行。
由此产生的巨额债务压力使得外劳负担沉重,即以建筑工为例,在条件较好的以色列、阿联酋等地,不论黑白外劳,一个工人正常情况下需用18个月左右,才能付清全部出国费用,而外劳合约通常为两年,也就是说,两年的苦工,真正为自己干的仅半年左右,如果碰上资金和项目问题,则更不堪设想。笔者2003年春节前在阿尔及利亚,曾亲眼目睹一名因开工不足、半年只挣了1000多元人民币,收到女儿催要学费的家书和全优成绩单不能自己、当众嚎啕大哭的画面。
在这种背景下,许多外劳不得不把心思花在“打黑工”上,以贴补不足,一般而言,白外劳管理严格,层层把关,工人护照都攥在管理人员手里,外出受限制,很难去找私活,即使统一组织一些“外快项目”,一来同样会被层层盘剥,到手无几,二来各级包工头会根据亲疏厚薄排工,普通外劳很难染指;而黑外劳许多是直接派驻当地企业,管理由企业负责,相对较为自由,打黑工较便利,即使同样被监管,由于监管者本人也希望“抽头”,往往对工人眼开眼闭,这样一来,工人舍白就黑,便毫不足奇了。
沉重的还债压力使得工人们不得不想方设法延长外劳时限,以尽量争取更多“为自己打工”的时间,黑外劳对此同样较为宽松:他们只要保证钱赚足,至于合同期满后外劳是走是留,于他们毫无关系;而白外劳因手续问题则不可能有任何通融,反倒要采取种种非常手段严防外劳滞留,这同样造成了“黑盛白衰”的局面。不仅如此,由于白外劳非法滞留现象同样严重,使得“外劳人员小额贷款”发放方因担心血本无归而把口子收得更严,这又反过来更加限制了“白外劳”的发展。
一些幸运者,如多哥、贝宁店铺里的中国雇员,因工作性质和个人能力,享有较高自由度和较好、较稳定的待遇,如贝宁米赛波大街某诸暨籍商人所开公司,其雇员试用期收入为500美元,期满后可达800美元,加上奖金、包食宿,这些来自农村的雇员所得较务农或在国内务工高出不少。但大多数外劳收入低下且不稳定,由于2004年外劳经营资格放开,同业竞争加剧,许多公司为了同一个外劳项目向外方竞相低价倾销,如非洲劳务输入大国毛里求斯,自1992年至今短短10多年,中国外劳的平均薪金竟下降了52%。
不论黑白公司,其在劳务输出中所能得到的“合理”收入大抵可分两项:向外劳收取的中介费,和向外劳输入方收取的管理费。出于竞争需要,各公司竞相压低管理费以取悦雇主,如在毛里求斯,自1992年至今,外劳管理费水准竟缩水达50%-75%。羊毛出在羊身上,他们自然要想方设法将亏空转嫁到外劳身上,这自然让外劳们的际遇雪上加霜。
许多过着集体生活的外劳生活状况相当恶劣。在阿尔及利亚科莱亚工地,工人们住处简陋,且由于伙食被工头的亲属承包,从事体力劳动的他们一个月难得吃上几回肉,饭、菜量也时时不足,饥肠辘辘的工人们只得在工地后山挖野菜、捉野猪野猫,在河里捞乌龟,或偷拿食堂锅巴充饥。
即使某些“自由”的黑外劳,也由于高利贷压力而手头拮据。加拿大埃德蒙顿的中国劳工就拒绝入住工厂安排的宿舍,理由是“租金太高”,因为他们工资中的相当部分将被“黑输出”扣除,以偿还他们垫付的“入境费”,可悲的是,这笔费用事实上并不存在,完全是“黑输出”巧立名目盘剥外劳的藉口。
不但如此,一些黑外劳竟是以诈骗为目的的骗子,他们在网上搜到某条外劳招募信息,自己并不掌握实际渠道,便想方设法登广告招工,收取中介费、培训费等,费用到手就溜之大吉;另一些企业为讹取中介费,夸大招募条件,将劳工骗出国后便翻脸不认帐,由于外劳服务公司收入中中介费等向外劳直接预收的费用比例越来越高,向雇主收取的管理费等比例越来越低,他们做起这种类似“卖猪仔”的行径时,顾忌也越来越少。
中国外劳出现的种种问题使得输入国疑虑重重,给中国外劳输出带来诸多负面影响。由于不论黑白,外劳大量非法滞留,成为非法劳工、非法移民的现象层出不穷,导致不同程度的社会问题和族际冲突,并成为许多政党、政客和劳工组织大做文章的素材;此外,由于中国外劳负担沉重,压力巨大,也给其工作造成不小影响,如加拿大两间宣布不再雇佣中国外劳的工厂,其主要理由就是这些中国外劳将大量业余时间用于干私活,导致上班时间效率下降,及身体状况的严重恶化。
由上可知,中国外劳问题到了必须正视的地步了。
当前,打击黑外劳,整顿外劳市场秩序,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但必须指出,如果前述种种隐患依旧存在,即使黑外劳销声匿迹,该存在的问题依旧难以得到缓解。
事实上造成各种外劳问题的核心是两点:合法劳务输出公司资源(包括用工信息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储备不足,和外劳负担过高,财政压力过大。欲一劳永逸地解决外劳问题,就需从这两点入手。
当前中国外劳管理政出多门,既有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又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从准入资质、操作细则到监管控制,规定都大相径庭,如备用金额度,前者下限为100万,后者只有50万;审批时间,前者初审10天、复审15天,后者初审无时限,复审60天,两套管理体制存在一定差异,但又同时具有审批权,造成了重复立法、缺乏统筹、监管不力的负面作用,有时两头都管,有时两头都不管,造成许多扯皮现象。
由于用工信息资源是公开发布的,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又非个别企业、部门一己之力所能及,想打造具备强大竞争力和保障能力、足以压倒“黑输出”的劳务输出公司,需要各有关方面综合部署,协调努力。
外劳负担过重问题不仅导致非法滞留、非法移民现象频发,并造成一系列连锁反应,长此以往,还可能危及社会的稳定、和谐,解决的途径,只能从消除层层转包、层层中介这一屡禁不止的怪象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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