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史论 |
浅析太平天国早期中枢机构的构成
自天京事变以后,太平天国中枢机构系以军师综理政务,而以六部六官分理各类事务,这是史家的共识;但对于天京事变前的中枢机构构成,则各家众说纷纭,以鹂纯先生等为代表的、比较有影响的一派意见,认为在这一阶段,太平天国系以东王府为政府行政中枢,以东殿六部为理事机关。
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是表明化和不全面的。
东王府及其六部的确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负责了许多重要的军政事务,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认为,它们就是太平天国政权名正言顺的中枢机构。
首先,不论从《太平礼制》这样太平天国方面自己的制度典籍,还是《幼学诗》这样的启蒙读物,甚至东殿主编的《天情道理书》等著作,无不把“生杀由天子,诸官不得违”、“王独操权柄”等君权专制的原则阐述得一清二楚,明确指出,“朝廷”即中枢机构乃直接向天王负责,而非向东王负责的东殿六部,后者在理论上不过是佐理东王的职能部门而已。
其次,作为中枢机构的重要职能,如铨选、刑名、文教、将作、历法、礼制、军政事务等,虽然多由东王操作,但在形式上、许多方面更在实际上需要对天王负责,如保奏官员,命将出师,需要向天王请旨;生杀大权,需要天王旨准才能交由翼殿刑部执行;颁行新历,要由五王连衔上奏,奏可乃颁;书刊出版,要由天王审批后钤盖“旨准”木印方可颁行;朝仪袍帽制度,要由东王、北王、翼王登殿请旨,虽然天王往往“旨准”或“胞等所议是也”一批了事,具体事务都由东王等操办,但决不能因此认为这个“旨准”无足轻重,事实上,天王一纸诏书便置东王于死地,又一纸诏书便将杀红了眼的北王明正典刑,秦日纲、陈承镕位极人臣,天王一旦翻脸,要他们死,他们便俯首就戮,可见,中枢机构的职能虽然颇有异化,但并非徒具形式,更不是连形式都没有。
何况,主刑名的黄玉琨,主文书传达的陈承镕,负责女营事务的蒙得恩,还有史官,诏书衙,删书衙,百工衙,诸匠营等等,都是受命于天王的朝官,而非受命于东殿的属官,虽然在实际事务中,他们往往要听命于东王,但这不意味着他们朝臣的身份有任何疑问。
历史上由于主弱臣强,出现权力旁移至权臣“霸府”的事情是屡见不鲜的,如曹操的丞相府,粱冀的大将军府等均是,但当时法定的国家中枢机构仍是三公九卿和尚书台等,权臣号令诸侯和境内,仍需通过这些机构的作用。东王虽专擅,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天王的君主地位是尊重的,当然更不会、至少在形式上不会取消天王的政权中枢机构而自行一套。
那么,早期太平天国的中枢机构构成究竟是怎样的呢?
笔者认为,早期太平天国的中枢机构经历了五主将制-军师(王)丞相两级制的演变。
太平军初起规模不大,也没有稳定的地盘,更未占据城池,军务成为第一要务,此时太平天国的中枢机构系五主将综理军政,并直接对天王负责,五主将下先是直辖五个军长,后来则演变为前后左右中五路军,并出现了总制、监军等中级官职,这从辛开元年七月十九日的《行营铺排诏》可以看出端倪,当时天王直接下令五军主将,分统五路军及各军属官,分为三路行军。
永安建制之后,朝政渐趋复杂化、多样化,各部门的分工成为必需,各级官制也渐趋完备,从这时的官制看,制订这套官制的冯云山、卢贤拔等人的设想,是以四军师加上翼王综理政务,而以六官丞相分理各部门事务。
事实上,早期太平官制、军制,许多源自《周礼》,而《周礼》中对于天地春夏秋冬六官的职能有明确的规定,即所谓“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职分,用於百事”,虽然按照太平天国的官制,六官系衔丞相,而天王无六部,但六官的职分却依旧能从其系衔中表现出来,且天王以六官丞相分理六卿事,也可以体现出其六官高于各王府六部的地位身份,并以此表明其“万岁”至高无上的权威,后来诸殿所置左右丞相很快被废止,恐怕也是出于突出君权的考虑。
我们还可以参照后期官制来对比,丁巳七年之后,天王也设六部,六部主官廿四员,自吏部正天官至工部又副冬官止,可见天国本身,对于六官的职司,是非常明晰的。
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很大程度上,前期的天朝中枢机构并没有起到应起到的中枢职能,而让很多权力和工作分流到诸王(不仅仅是东王)及其六部属官身上。
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天王本人的能力不足以担负复杂的军国政务,这从天京事变后他自理政务的几年间之手足无措,足可見其端倪,且他又以教主自居,好谈天话而不喜庶务,常常身居禁宫不出,使得许多事关军国存亡的要务不得不由东王等人直接担负起来;
其次,东王不但有能力,而且有野心,且其野心随着天国势力的日趋兴旺而节节攀升。他不仅以政务精明,军务果敢,用人明察,赏罚分明,博得了军民将吏的敬仰和信赖,且以天父下凡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天王的君权,天王说“只有臣错无主错”、“一人首出正”,而东王及其属下却说“为君者若有不明之事,则诏臣参议议定,诏准施行”、“四海之内有东王”,如此一来,天王中枢机构的运转,也就越发显得脉络不明,让人摸不着头绪了。
此外,壬子二年封五王时就诏明“西王以下受东王节制”,印发《太平诏书》中前述行营铺排诏》时也明白注明“此是前时行营铺排如是,今宜听东王将令”,使得东王权限愈发膨胀,而凌驾于整个中枢机构体系之上;从永安设立六官丞相直到定都天京,少时仅有天官丞相秦日纲、春官丞相胡以晄两员,最多时也仅仅天官、地官、春官丞相正副六员(加上李开方、林凤翔、赖汉英、吉文元)而已,夏、秋、冬三官长期空缺,使得中枢机构一直出于不完整状况;定都后不久虽然次第补齐了六官廿四丞相的数额,但此时东王权势更重,六官丞相正如《贼情汇纂》所言,具名而已,多被指派承担与六官职能关系不大的军政事务,而他们的职责却被本是东王府属的东殿六部、甚至北殿和翼殿的六部承担起来,六官丞相中真正从事与系衔完全相称工作的,只剩下木匠出身、仍理木匠事务的冬官正丞相宾福寿一人而已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