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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对抗大奖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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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宗旨
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努力推动安徽文艺大发展、大繁荣,重振文学皖军雄风,再创安徽文学新辉煌。
二、工作目标
创造浓厚文学氛围,建立文学可持续发展机制,努力发掘文学新人,戮力打造文学精品,强力提升文学皖军在国内的知名度。
三、实施单位
安徽省作家协会,安徽文学艺术院。
四、实施形式
新创作品大奖赛、各市竞赛、南北中大对抗。
五、参赛文体
中篇小说(字数限5万字以内)、短篇小说。
六、奖项设置
此次大奖赛分三个层级,依次进行。奖项设市级奖、区域大奖和安徽省作家协会大奖。区域划分——皖北区:蚌埠市、淮南市、淮北市、宿州市、阜阳市、亳州市。皖中区:合肥市、六安市、安庆市、巢湖市、滁州市、省直(由大奖赛办公室代评)。皖南区: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黄山市、宣城市、池州市。
七、奖项冠名
1、市级奖冠名由各市文联及作协自主决定,报大赛执委会备案。
2、区域文学奖冠名由大奖赛办公室广泛征求意见后报组委会决定;拟分别冠名为:淮河文学奖、江淮文学奖、江南文学奖;奖名所有权属安徽省作家协会、安徽文学艺术院。
3、欢迎各赞助、合作单位参与各大奖项冠名活动。
八、实施办法
从2007年11月下旬开始,至2008年10月下旬结束。
1、2007年11月大奖赛启动,各市开始组织创作,征集对抗赛参赛作品,并可结合本市当年文学工作安排,在省作协、省文学院组织的专家支持下,举办文学讲座、研讨会等文学活动。2008年5月31日前评出本市大奖赛获奖作品5~8部(篇),并将获奖作品打印件或复印件及获奖作者参赛表各10份报大奖赛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凡举办市级评奖的市,即获得大奖赛优秀(单位)组织奖参评资格;获市级奖的作品将在后续评奖中获得加分。
2、各市也可跳过本市评奖环节,于2008年5月31日前直接报送5~8部作品参加区域大奖赛评奖,但该市将不再具备本届大奖赛优秀(单位)组织奖参评资格;未获市级奖而直接报送的作品在后续评奖中不再获得加分。
3、三名以上省作家协会会员或两名以上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可以联名向大奖赛办公室推荐优秀作品,推荐者自动取得本届大奖赛优秀(个人)组织奖参评资格。会员联名推荐作品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
4、2008年7月底前,大奖赛办公室组织专家分皖北、皖中、皖南三片,评出区域大奖赛获奖作品,并根据各市及会员联名推荐作品获奖篇目多少,评出区域大奖赛优秀(单位、个人)组织奖。召开隆重的颁奖大会,向获奖作者和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个人颁发奖金、证书。获区域大奖的作品自动获得省作协大奖赛参评资格。
5、2008年8月初至2008年9月10日,各市可继续申报2~4部市级评奖结束后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未进行市级评奖的市报送的作品不享受加分待遇;三名以上省作家协会会员或两名以上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仍可继续联名推荐优秀作品。
6、2008年8月上旬至2008年9月底期间,大奖赛办公室组织区域大奖赛全体获奖作者及获组织奖的单位代表、个人,参加由国内有名望的作家、学者、教授主讲的讲座,或参加高水平的笔会、文学研讨会。
7、2008年9月10日后,大奖赛组委会成立专家组评出安徽省作家协会首届小说对抗大奖赛金奖作品1部、银奖作品2~4部、优秀奖作品4~6部、优秀组织奖(单位、个人)若干;2008年10月下旬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向获奖作者和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个人颁发奖金、证书。
8、《安徽文学》或《清明》集中刊发首届安徽省作家协会小说对抗大奖赛获奖作品。
九、参赛条件
1、作者为安徽户口,或虽为外省户口、外籍人士,但现在安徽工作(或学习、生活)已满半年。
2、参赛作品应为新创作品;2007年8月4日以后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出版社)发表(出版)的作品,不影响参评。
十、机构设置
大奖赛设组织委员会,杨屹任组委会主任,吴雪、王章好、季宇、许辉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大奖赛办公室,许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省作家协会,电话:2888244,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68号,邮编:230001。
十一、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拨款、省文联专项拨款、省作协和安徽文学艺术院业务经费、合作单位赞助、其他合法来源。
十二、资金使用
1、所有获奖证书的制作(各市免费领取)。
2、区域大奖、省作协大奖评审及奖金。
3、讲座、研讨会、新闻发布会、区域大奖和省作协大奖颁奖会。
4、大奖赛筹备及办公。
5、其他相关开支。
十三、修改解释
本方案修改、解释权属安徽省作家协会、安徽文学艺术院。
链接“淮北佬许辉的小说博客:http://xuhui1017.blog.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