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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磋如攻玉  人生复何求

(2009-08-05 07:52:11)
标签:

史前文化

考古学

两岸三地

玉器

原史

历史

文化

杂谈

分类: 我看学科学说

隐身了两天,忙并快乐着。

 

在香港中文大学,参加“海峡两岸传统文化及玉器研究”研讨会,这是5月以来实施的“海峡两岸史前文化交流”系列工作坊的第三次研究交流活动,也是最后一次。

前天的开幕式上,东道主邓聪教授嘱在开幕式上代表大陆学者致辞(见博文)。因致辞文本发到每位与会者,所以开幕式上就不必“照本宣科”,又即席做了发言。

我谈到作为主要从事“不动产”(聚落形态)研究的学者,参加以玉文化为中心的研讨活动,斩获尤多。同时“票友”也有另类的视角,参与切磋,或可于探索有所补益。是对社会考古共同的关注,把研究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个案的学者联系到一起。学术研讨上升到理论与方法论层面,大家就有了共同语言,有了交流与沟通的平台。

 

说起来,参与史前文化的研讨,本人也并不认为是“客串”。

圈内的朋友知道,关于史前(Pre-history)、原史(Proto-history)与历史(History)时代的划分,我个人是倾向于用其本意的,即应立足于各个时期在研究材料和方法上的差别,着重考察文字与文献的演进及其作用,而不应把它们引申为对社会发展阶段的描述。

“历史时代”可定义为有直接的文字材料可“自证”考古学文化所属社会集团的历史身份的时代。在中国,拥有甲骨文的殷墟(晚商)时期是其上限。

前一阶段的龙山、二里头至二里冈时代诸文化,均属于已发现了零星的直接文字材料,为若干后世文献(间接文字材料,属口传历史而非编年史)所追述,主要靠考古学材料来研究,但还不足以确认其“历史身份”的人们共同体的遗存。这一阶段或可称为“原史时代”。

如果不采用三分法而仅使用“史前”和“历史”两大概念,则暂时没有发现当时的文书(而非零星文字)的二里头时代,当然应归为广义的“史前时代”,尽管我们认为它在社会发展阶段上已进入了文明时代。

题外话,就此打住。

 

三次考察交流活动有四次发言,我的讲题分别是:

《二里头都邑规划中的围垣作坊区与绿松石器作坊》(59日,香港中文大学“史前玉石饰物作坊探索”座谈会)

《中原青铜时代伊始玉器的演变态势》(71日,台东台湾史前文化博物馆演讲)

《从小屯到二里头:早期宫室建筑考古历程检视》,72日,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演讲)

(特意选了一个与兄弟所同仁叙旧的话题,大家感到很亲切。讲第一代考古学人大陆揖别后,大陆学者在中原本土的持续探索历程,我们在“不动产”考古上的收获与思考)

《爵与钺:两种器物管窥早期王朝的政治动向》(82日,香港中文大学“海峡两岸传统文化与玉器研究”研讨会)

 

两岸三地学者相聚甚欢,交流由学术而至情感。昨晚与刘益昌教授等别前再饮,借酒兴诌打油一首:

甘醇穿肠过,玉韵心中留。

切磋如攻玉,人生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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