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决定了夏文化讨论的路向与结局?
(2009-03-06 07: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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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文化夏王朝夏鼐考古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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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鼐关于“夏文化”概念的界定,决定了夏文化讨论的路向与结局。
1977年11月,夏鼐在“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上,指出关于“夏文化问题”的论证前提是两个“假定”:“①我们探讨的夏王朝是历史上存在过的。不像有些疑古派认为可能没有夏王朝。②这个夏文化有它一定的特点”(夏鼐:《谈谈探讨夏文化的几个问题——在〈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闭幕式上的讲话》,《河南文博通讯》1978年第1期)。接着夏鼐总结到,“发言的同志虽然没有说明这二点,看来大家想的是差不多的”。
上面这段引文应当包含如下两层意思:一、“夏文化”讨论的前提是承认文献记载中的夏王朝为信史;“夏文化”能够在没有当时文字材料的情况下,从考古学中辨识出来。二、在当时的中国学术界,这两个前提已不属于“假定”,而成为深入人心的“共识”。如前所述,这样的自信显然源自甲骨文和殷墟的发现,但同时,这种对夏文化探索的信心与共识显然已偏离了殷墟晚商王朝得以确认的根本前提,即地下文字材料与古典文献的互证。
夏鼐在这次发言中提出了“‘夏文化’应该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的概念,这一界定决定了相关讨论的路向。其中包含了狭义史学中的政治实体、确切的时段(“夏王朝”)和具体的族属(“夏民族”)概念,而这些恰恰都不是考古学所擅长解决的问题,甚至是无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说这一论断奠定了日后夏文化讨论的基础,它的提出也就决定了这一讨论的结局。
谈及会上发表的四种意见,夏鼐认为,在河南龙山文化和二里头文化各期遗存中,“现有的材料还不足以说明哪一个是夏文化,条件还不太够”。既使到了一般认为夏文化问题有了实质性进展的今天,这句话仍不过时,后来的研究实践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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