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里头文化时期人地关系研究的考古学检讨(1)
(2009-01-24 13: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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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头文化考古学人地关系多学科研究历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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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头文化时期人地关系研究的考古学检讨
加强多学科合作,将自然科学的方法及其成果更多地运用于学科研究,是新世纪考古学的一个发展方向。这已成为学界的共识。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多学科参与考古遗存研究已蔚然成风。一些考古报告也已开始摆脱考古正文加自然科学鉴定附录的模式,尝试进行综合研究,大大提升了考古学研究对象的信息含量。在充分肯定这一大的学科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已有学者冷静地意识到“令人欣喜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1];指出“现在多学科的合作已经成为田野考古工作和整个考古学研究的一种潮流,但在具体合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应该认真研究加以解决”[2]。
最近,有若干与二里头文化相关的考古报告、环境信息报告和研究论著问世,提供了一批关于当时人地关系的宝贵材料和研究成果。其中《洛阳皂角树》[3],是又一部尝试进行多学科综合研究的考古报告。报告正式出版前,已有关于在该遗址上进行环境考古研究的成果问世[4],令人瞩目。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地质地层与考古学文化层的对比研究。该遗址地处中原腹地的伊、洛河流域,文化遗存的主体内涵属于二里头文化,与华夏文明的形成密切相关,因而更加引起学界关注。此次报告中全面刊布了有关材料,可使读者对相关问题有全面的了解。笔者加以研习,感到参与合作研究的诸学科在相关理论与方法的理解和整合层面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这又直接关涉到研究结论的得出,因而值得重视。本文即拟以该报告有关二里头文化时期人地关系的研究为例,结合其他的考古与环境信息材料,对相关问题作粗浅的讨论。
一、地质地层与文化层的概念及其关系
确认地质地层与考古学文化层之间的关系,是进行古人类与古环境关系研究的基础性工作。将二者联系起来考察,无疑对推进第四纪和人类文化发展史的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考古学文化层与地质地层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具有并列关系和排他性。这是学界所普遍认可的。其差别在于,“前者是人类活动造成的,而后者是自然力量形成的”[5]。二者泾渭分明,非此即彼,中国考古学界以熟土和生土(“没有人类活动的单纯自然形成的土”[6])界定这两大范畴,标志即在于是否存在人类活动的遗存。
报告介绍了遗址北侧长100余米的大断崖上的“一处进行考古学文化层与地质地层关系研究的理想剖面”(14页),“它记录了晚更新世晚期与全新世的地质历史,尤其令人高兴的是清楚地看到二里头文化层镶嵌在褐红色顶层埋藏土上部,东周与汉文化层含在褐色顶层埋藏土之中,唐墓出在新近黄土层中”[7](140页)。
从上述表述中,可知报告也是把考古学文化层与地质地层当作各自独立的存在体的。然而,上引报告所述文化层“镶嵌”或“含”于地质地层的相互关系在报告中却了无线索。报告中另外的表述又使人有这样的理解,即考古学文化层就是地质地层。如“在遗址的中心地区,……在地质地层堆积中包含着大量的文化因素……;在遗址的边缘地带,在地质地层堆积中包含的文化因素较少”(14页)。据报告关于遗址中心区发掘的介绍,各探方中生土以上的地层均为文化层,并无地质地层夹杂其间(10~13页)。这说明前述遗址中心区“包含着大量的文化因素”的“地质地层”指的就是文化层。而包含文化因素的多寡,不应作为区分是否文化层的标志,因此可以推论,在遗址的边缘地带“包含的文化因素较少”的“地质地层”,也应为文化层。这些“文化因素”存在于“地质地层”,只能理解为人类活动所为。 (待续)
[1] 张忠培:《关于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原文物》2002年5期。
[2] 严文明:《洛阳皂角树·序》,科学出版社,2002年。
[3] 洛阳市文物工作队编:《洛阳皂角树——1992~1993年洛阳皂角树二里头文化聚落遗址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02年。下引报告皆出于此,不另注明,仅标出页码。
[4] 叶万松、周昆叔等:《皂角树遗址古环境与古文化的初步研究》,《环境考古研究》(第二辑),科学出版社,2000年。
[5] 严文明:《考古遗址发掘中的地层学研究》,《考古学研究(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
[6] 严文明:《考古遗址发掘中的地层学研究》,《考古学研究(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
[7] 依报告,唐墓为新近黄土所叠压(图五,15页),已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