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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头遗址考古新发现的学术意义(1)

(2009-01-19 22:26:01)
标签:

二里头遗址

考古学

都邑

规划

历史

文化

分类: 探索早期中国

 二里头遗址考古新发现的学术意义

 

 

  1999年以来,我们把二里头遗址田野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其总体聚落形态尤其是中心区结构布局的探究上。相继搞清了遗址的现存范围及其成因、中心区的道路网络系统、多组大型建筑的排列方式与演变过程,发现了宫城(详见本报200137日、2003117日、2004618日第一版)。这些发现无疑深化了我们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但其价值并不仅仅在于解决了某些问题,更在于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将引发我们去进一步思考,促使我们思维复杂化,从而有益于问题的最终解决。这里仅从几个侧面谈谈我们的初步认识。 

一、以宫城为核心的都邑的规划性

在以往论及中国古代城市(都城)规划的论著中,对于二里头遗址聚落总体状况的介绍和分析都是从简处理的。1号、2号宫殿基址,铸铜作坊遗址和贵族墓葬等重要遗存珠玑般散落于这一大型都邑遗址。如果说在中华文明探源研究中,二里头遗址是一个已知点,但作为中国文明与早期国家形成期的大型都邑遗存,其总体聚落面貌、其所应有的都邑布局的规划性则一直乏善可陈。这一拥有我国最早的大型宫殿基址群、最早的青铜礼器群和铸铜作坊,迄今为止可以确认的我国最早的王朝都城遗址,究竟是松散的聚落还是经严整规划的都邑?

围绕这一问题,近年有一系列的考古发现:

其一,它的中心区有作为城市之“骨架”的纵横交错的道路网,大路宽阔整洁,长期延续使用,宽度达10余米至20米。

其二,它的宫殿区围以方正规矩的城垣(图1),宫城略呈纵长方形,面积逾10万平方米。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我国最早的宫城遗存。

其三,宫城、大型建筑以及道路都有统一的方向,方向南略偏东(宫城东墙暨2号宫殿基址东墙以及宫殿区东侧大路的方向为174度)。

其四,宫城内已发现两组大型建筑基址群,它们分别以1号、2号宫殿基址为核心,都有明确的中轴线。

由是可知,二里头遗址是一处经缜密规划、布局严整的大型都邑。应当说,上述考古学现象的存在及这一结论的得出并不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作为权力中心的中国早期都城属于政治性城市,它可以没有城墙(其有无取决于当时的政治、军事形势,战争的规模与性质乃至地理条件等多种因素),但绝不能没有规划性。可以认为,规划性是中国古代城市的一个重要特征。二里头遗址在华夏早期文明形成过程中承前启后,二里头都邑规划性的判明,对于探索中国文明的源流具有重要的标尺性意义。

此前,布局严整的大型都邑的例证只能上推至偃师商城。现在,我们知道偃师商城都邑营建制度的许多方面都可以追溯至二里头遗址。如方正的宫城、宫城内多组具有中轴线规划的建筑群、建筑群中多进院落的布局、建筑技术的若干侧面(如大型夯土台基的长宽比例大体相近,表明当时的宫室建筑已存在明确的营造模数)等等。就目前的认识而言,延续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古代王朝都城的营建规制,是发端于二里头遗址的。

如果我们把视野再移向二里头遗址所处时代以前,可知即便象襄汾陶寺、新密新砦遗址这样的超大型聚落,其城垣的建造无不是因地制宜,不求方正,迄今尚未发现集中而排列有序的大型夯土基址群及环绕它们的规矩方正的宫城。相比之下,二里头遗址的聚落形态与陶寺、新砦等超大型围垣聚落间有着飞跃性的变化,而与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及其后的中国古代都城的面貌更为接近。因此,二里头遗址是迄今可以确认的最早的具有明确规划、且与后世中国古代都城的营建规制一脉相承的都邑。从这个意义上讲,二里头遗址的布局开中国古代都城规划制度的先河。 

二、宫殿区布局结构的变与不变

  从遗存的分布范围和内涵看,进入二里头文化三期后,二里头遗址持续着二期以来的繁荣。宫殿区、铸铜作坊与道路网络系统等重要遗存的总体布局以及建筑方向基本上一仍其旧,表现出较强的延续性。但值得注意的是,与二里头文化二期相比,三期遗存的存在状况又出现了若干显著的变化,近年发掘的宫殿区的材料可使我们对这些变化的细节有所把握。

首先,此期在宫殿区周围新筑了宫城城墙。

其次,新建了一大批夯土建筑基址,如1号、2号、4号、7号、8号基址(图2)等。而所有这些建筑基址与此前的建筑都没有直接的承继关系,即并非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翻建或改建而成。多数二里头文化三期的建筑基址下没有更早的建筑。在宫殿区东部,属于二里头文化二期的3号基址废弃于二、三期之交,其后,始建于三期的2号基址和位于其正前方的4号基址是在对3号基址的遗墟做了平毁夯填处理的基础上重新兴建的。两个时期的建筑格局大变,由一体化的多重院落布局演变为复数单体建筑纵向排列。但同时,两个时期的建筑基址又基本上保持着统一的建筑方向和建筑规划轴线。

另外,随着宫城城墙与新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的兴建,宫殿区内富有生活气息的遗迹骤然减少。譬如,依据《偃师二里头》报告,在1959年至1978年的发掘中,宫殿区的揭露面积达18000余平方米,但见于报导的属于二里头文化三期的遗迹除了12号夯土基址外,仅有平台式基址1座、灰坑数个,1号、2号基址内几无同时期的其他遗迹发现。近年宫殿区的发掘中也少见三期遗存。这与宫殿区周围及其他区域的二里头文化三期遗存,以及宫殿区内的二期遗存的丰富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上述现象是否暗寓着宫殿区内的若干建筑基址的功能和性质,乃至宫殿区内的功能分区发生了变化,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而这些变化的历史背景究竟如何,更是没有内证性的文字材料就无法彻底解明的问题。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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