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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制遗存与礼乐文化的起源(1)

(2009-01-17 06:47:14)
标签:

礼制

礼乐文化

考古学

龙山时代

三代

历史

文化

分类: 探索早期中国

礼制遗存与礼乐文化的起源

礼制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内涵,而礼制的核心是等级制度。礼制的有无及其完善程度是社会复杂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与体现氏族成员平等观念的原始习俗有本质区别的是,植根于私有制基础上的宗法等级制和与此相适应的一套礼乐制度,所体现的是特权和社会成员间的不平等。礼制即等级名分制度,用以确定上下、尊卑、亲疏、长幼之间的隶属服从关系。举行祭祀、朝聘、宴享等政治性、宗教性活动的建筑物及使用的礼器,是礼制的物化形式,它们既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又是用以“明贵贱,辨等列”(《左传·成公二年》),区别贵族内部等级的标志物。我们从考古学上探讨礼制的起源,即主要由礼仪建筑遗存和礼器入手,也即从反映人们社会地位差异的相关遗迹遗物出发,揭示当时社会的等级制度。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一系列重要考古发现的问世,学术界的知识结构不断更新,人们逐渐认识到中国文明具有鲜明的特色,其精髓在于礼乐制度。在10余年前关于中国文明起源问题的讨论中,已有学者指出“礼乐制度与中国古代文明的关系可谓形影相随。应承认它是中国文明固有的特点之一”。“应该把礼乐制度的形成视为中国进入文明时代的一项标志”;而“礼制形成于龙山时代”[1]

龙山时代,一般认为相当于公元前3000~公元前2000年左右[2]。考古材料表明,进入龙山时代,黄河和长江流域若干考古学文化的社会分层已较显著,贫富分化加剧,在聚落形态、建筑规格与品类以及遗物上都有一些令人瞩目的现象出现。这一大的历史时期上承仰韶时代,下接以二里头文化为先导的三代青铜文化,是以礼乐制度为显著特征的华夏文明起源与形成的关键时期,因而成为探索中国古代礼制的起源与早期发展的重要对象。龙山时代之前的仰韶时代,约当新石器时代晚期[3]。伴随着这一时期社会分层现象的出现,某些遗迹遗物或可看作是礼仪建筑或礼器的萌芽和前身。但总体上看,这些考古学现象与礼制的形成之间尚有相当的距离。

经对与礼制有关的遗存作初步的梳理,我们认为,礼制遗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礼器作为社会地位和等级的标志物,其出现应与社会分层大体同时,指那些开始脱离日用品而被赋予了特殊用途和特定意义的器物,它诞生于真正意义上的礼制出现之前,存在于广大地域内的诸多考古学文化中。狭义的礼器则是指与三代礼器群有直接的承袭关系、作为华夏礼乐制度的物化形式的器物。礼仪建筑也大体可作这样的划分,只是它较之礼器更难于辨识。

广义与狭义两种礼制遗存可能还具有进一步的分类学意义,它们似乎代表着以礼乐为分野的两大文化系统。三代礼乐文明的多源性并不意味着它是主次不分的“杂拌”,由物质遗存把握其所具有的精神与制度层面的特质,应是我们研究中一个重要的努力方向,也是解明相关问题的关键所在。在礼制起源问题的研究上,我们不倾向于作一般进化论式的单线追溯。就目前的发现看,狭义的礼制遗存仅见于龙山时代少数几个考古学文化,我们可以据此对三代礼乐文明的主源作深入的探究。

应当承认的是,从考古学材料探究礼制的起源并非易事。任何事物在其肇始期都有发生与初步发展的过程,其质变完成于量变之中,礼制的形成也是一个过程而非一道门槛。因而,对早期礼制遗存的确认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同时,由于没有确凿的文字材料出土,探索中的许多阶段性认识只能属于推论,有待于新的考古发现的检验。

 

一、礼仪建筑与墓葬的考察

目前与礼仪建筑相关的遗存发现较少,同时缺乏能确切说明其功能与性质的材料,因而对其进行界定有很大的困难。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索。

其一是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其起源。

从新石器时代开始,黄河流域的住宅建筑形式经历了从半穴居到地面居再到高台居的发展过程[4]。住宅形式作为社会文化的产物,也一直在显示着社会进步的趋势。至龙山时代乃至其后的三代,在穴居住宅依然存在的同时,出现了突出于地面的高台建筑。高台建筑的出现既与夯筑技术的成熟相关联,又反映着事实上日益扩大的社会分裂。大型夯土高台建筑的建造需要庞大的用工量,又因其首先成为表现礼制的宫殿和宗庙之所在而具有权力象征的意义。这决定了它从诞生之日起就与礼制和文明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5]

                                                                  (待续)


 

[1] 高炜:《龙山时代的礼制》,《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2] 严文明:《龙山文化和龙山时代》,《文物》1981年第6期。在该文中,严文明先生将龙山时代界定于公元前2600年~公元前2000年之间。后来,其主张将庙底沟二期文化及各区域与其大体同时的诸考古学文化“划归龙山时代的早期”,准此,龙山时代的上限就可上溯至公元前3000年左右。详见,严文明:《龙山时代考古新发现的思考》,《纪念城子崖遗址发掘6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齐鲁书社,1993年。

[3] 苏秉琦主编:《中国通史·第二卷·远古时代》8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4] 周星:《黄河流域的史前住宅形式及其发展》,《中国原始文化论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5] 许宏:《先秦城市考古学研究》79页,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

[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138159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许宏等:《二里头遗址宫殿区考古又有重要发现》,《中国文物报》2003127日。

[7]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河南新密市古城寨龙山文化城址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0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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