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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机何时能礼让行人?

(2012-10-09 14:35:10)
标签:

生活

交通

汽车

法律

美国

杂谈

分类: 杂谈

中国司机何时能礼让行人?



在中国的大城市,司机开车上路很少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在有红绿灯的路口,大多数司机虽不闯红灯,但他们如果要转弯,就会穿越斑马线而过,不管有没有行人在过马路。

 

为什么美国的司机会礼让行人,而中国的司机不呢?

 

先对比一下两国的相关法律。美国交通法规由各州政府制定。其中加州《车辆行驶法》第21950条规定:“司机在交叉路口看到行人时要特别留心,要通过减速或者其他必要方式保证行人安全,不管该路口是否有交通指示灯。”

 

200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里写道:“(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看来两国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定,并没有太大差异。那是执法方面的原因吗?我在美国很少看到有警察站在街头指挥交通,路口安装的摄像头也远比北京少。他们的执法并不比我们严格。

 

那是中国司机的观念问题吗?在百度网站上,对“中国司机为什么不避让行人?”这个问题,在网民给出的几条答案中,被选为最佳答案的是:“中国国情呗。你以前见过哪个骑马的给步行的让过路。”

 

潜台词似乎是:中国社会里步行的大都是一介草民,而骑马坐车的非富即贵,他们权高势大,不屑于给老百姓让路。

 

相比之下,“礼让行人”已成为美国人的一种习俗,如果有行人过马路,司机一定停车,还会打手势,让行人先走。虽然某些司机在车里也会对行人喊:“快点走”,但是一般是踩住刹车而不是大轰油门抢路。这样的习惯应该来是自他们的祖辈和父辈,正像美国常见的口号里说的:“坐到方向盘前,想想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别办傻事。”

 

从2000年9月开始,美国正式立法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有行人,机动车都必须在人行横道前停住并且停稳,让行人安全行走。与此同时,在停住的车辆后面的机动车也要依次停下,不得趁此时超车和抢行。该交通法还进一步规定,即使在没有画人行横道的路上,车辆也必须停下让行人先走。特别是在学生过街时,不得有滑动和前行的意识。凡是不停车的驾车人,即使没有出事,警方也可以实施最高90天拘留、最高700美元罚款,或两项并施。

 

与此同时,对于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故意犯罪,初犯者面临罚款和吊销驾照,如果屡犯,无论是否造成伤亡,都将关罚并施。如果出了人命,将最高被判10年监禁。

 

对于行人和骑自行车的民众,美国法律上的规定比较轻,主要是依靠教育为主,要求人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交通标志的指示行动,美国法律专门规定,行人不要突然冲上车流中的街道,以免运行的车辆避闪不及。酒醉行人不得单独过街。

 

应该指出的是,美国的法律并不偏袒任何一方,而且认为保护行人和开车人的交通规则应该是双向的保护,斑马线上的惨剧要所有人共同努力避免。在应该车辆行走的时段里,行人必须耐心让车,行人才会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稳稳地走过街去。

 

美国人很遵守交通规则,即使多走一段路,也会走人行横道过街。甚至偶尔如果有人直接穿行马路,旁边的人也会“管闲事”:“走人行道吧。”说话的人可能只是在等公车,也许就是路人,却都是一丝不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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