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149)证券虚假陈述赔偿一案,近日传来新动向。股民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臧小丽律师表示,其日前收到法院传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2年11月6日上午9时公开审理原告庞某诉华夏建通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
据了解,原告庞某是首名向华夏建通提出虚假陈述索赔的投资者,此次安排的庭审也是关于投资者诉华夏建通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的首次开庭。除原告庞某以外,已有多名投资者向法院提起了虚假陈述赔偿之诉,该案的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2日。参加诉讼的投资者应当是:在2003年2月18日至2008年5月21日(不含改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且在2008年5月21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
欲委托起诉的投资者应向律师提供的材料:买卖华夏建通(600149)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律师经核实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并计算具体损失金额,再告知投资者。
友情提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10-57128755,
邮箱:zangxiaoli@hotmail.com,臧小丽律师,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邮编: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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