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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有多少编外“凶替”?

(2010-11-12 09:27:47)
标签:

张国选

中牟

城管部门

“金蝉脱壳”

《扬子晚报》

杂谈

分类: 吐鲠集

朱方清

影视圈有诸如“胸替”、“裸替”一说,那意思是剧情需要女主角露点,由于腕儿大,本人又不好意思,于是导演给安排个“替身”,安上大腕的头,用别个的身子搞个移花接木,算是以假乱真可以过关。

 

近日两条来自城管的新闻让人在添堵之余,一下子便想到这个“替”字上来——

 

其一,《河南商报》报道中牟76岁的张会全夫妇为儿治病来郑州卖红薯,被城管模样的40岁左右男子连打数个耳光后扬长而去,引起市民强烈愤慨。事后查明,城管部门将该地段的管理权交由一家叫作郑州市众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机构了,据称该物业专职从事城管工作的就达80余人,而其聘用人员张国选充分行使“执法”权,勇敢地施暴于年迈的老人,可谓名正言顺地充当了城管的“凶替”。

 

其二,《扬子晚报》报道“城管驱赶菜摊抢秤,卖菜老太无名指被扯断”,讲述了今年63岁的高淳老太邢春生在农贸市场外卖自家种植的青菜,遭遇城管执法,哪知在双方争夺秤砣时,她左手无名指一节手指被扯断一事。而事发后,高淳县市容局行政执法大队赵副局长虽然表示“遗憾”,但仍不忘强调打人的“孔姓队员只是聘用人员”——看,又一个“凶替”!

 

这两桩事的后续进展,前者是由郑州市众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涉案人张国选予以辞退,并通过媒体向被打老人道歉。后者是城管部门领导表态会尽力帮助受害人治疗,并做好善后工作。虽然都有警方立案介入,但可想而知,相关城管部门顶多受点舆论谴责以及支付点抚恤慰问金之类,是不必承担多少责任,大可安然“全身而退”的。这就如同使用了“裸替”的女星一样,横竖都于己有利,恁地皆不损毫毛。

 

各地城管粗暴、野蛮执法的“风格”由来已久,相关新闻汗牛充栋,百姓怨声载道。但在城管那一面,感到难搞、委屈也是时常借助各种途径流露出来的心声。而使用“凶替”,大抵是此种局面下“逼迫”出来的“奇招”。于是大量雇用编外人员,或将某些区域地段包给民间公司企业,而将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力随意下放——当然,连他们自己往往都容易掌握不好,如此乱象下又岂能保证不出枉法欺民之事。六、七十岁的老人都能大抽耳光,将其手指扯断,不仅并不奇怪,而且更恶劣的惨剧,也不愁上演。

 

因此借用“凶替”执法,此种“奇招”看似能让城管部门方便诿过,颇有“金蝉脱壳”的秘笈,但实则无异于掩耳盗铃,只会加剧管理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更加玷污城管部门乃至政府的形象,更加不得民心。“雇凶执法”这类危险的毒瘤如果在上层建筑中都能够大行其道,这个社会哪还有公平公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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