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回应“于震家暴门”有偏袒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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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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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娱乐6月25日报道
声明
近期,部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刊登或转载了“方柏霓(原名:方芳)控诉于震家暴”的文章,方柏霓“控诉于震对其施暴致其流产”完全系其捏造事实。现将事实真相公布如下,以正读者视听。
一、于震先生与方柏霓小姐于2009年12月10日登记结婚,结婚登记的第二天,于震先生即赴上海外景地进行电视剧《江南锄奸》的拍摄。
二、方柏霓女士在文中提到于震先生在2009年12月15日在上海对方小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其流产之阐述完全为捏造事实,方柏霓女士在与于震先生登记结婚前的2009年12月8日已被北京一家三甲医院诊断为自然流产,而直至2009年12月18日方女士才飞抵上海第一次在婚后见到于震先生。
三、于震先生不会也从未对方女士使用过任何家庭暴力。因为,于震先生能在结婚登记前,知悉方女士已经自然流产的情况下,仍然与方女士登记结婚,即可看出于震先生对方女士及婚姻是非常负责任的。
四、于震先生在方女士自然流产半年后选择诉讼离婚说明于震先生是经过冷静思考并有其充足的理由和事实根据。
有鉴于此,敬请相关媒体尊重客观事实避免不负责任的传播转载。
任何人利用媒体实施对于震先生名誉权的侵害,依法于震先生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6月24日,演员方柏霓(原名方芳)在微博中爆料,称她与演员于震2009年12月领证结婚。然而这段刚刚结合半年的婚姻却遭遇危机,因为“家庭暴力”这对夫妻即将走进法庭。方柏霓指称双方经常吵架,男方并多次动手打人,“有一次还抄起凳子砸我……”方柏霓还将遭遇家暴后的照片在微博上公布,透露家暴细节。
事隔一天,于震所属经纪公司华谊兄弟即通过媒体发表声明,对事件进行表态。这种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做法是值得称道的,然而该篇声明却疑点重重,颇有偏袒当事人之嫌——
1、事件的核心是家庭暴力,然而声明对此未做正面回应。其“于震先生不会也从未对方女士使用过任何家庭暴力。因为,于震先生能在结婚登记前,知悉方女士已经自然流产的情况下,仍然与方女士登记结婚,即可看出于震先生对方女士及婚姻是非常负责任的”的结论,属于诡辨式的逻辑推论,不能成立。
2、即以上一段话中本身的语境,也已超越了婚姻的常理。女方流产在前,男方“仍与其登记结婚”就算“非常负责任”吗?而这恰恰是男人起码的道德底线,不这么做就属于始乱终弃,那便是恶人。
3、关于“施暴导致流产”的时间顺序问题,虽然双方说法不一,但并非其中的关键,本无争论的意义。作为自己的妻子或恋人,无论其怀没怀孕,流没流产,不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也是起码的底线。于震方面只须正面回答有没有家暴,而在其它一些枝节上纠缠皆属无益,反倒授人以欲盖弥彰之嫌。
4、声明末尾表示“于震先生在方女士自然流产半年后选择诉讼离婚说明于震先生是经过冷静思考并有其充足的理由和事实根据。”以及“敬请相关媒体尊重客观事实避免不负责任的传播转载”,这两句结语都在表示要尊重并悍卫“客观事实”。然而从于震先生方面的公开声明中,既难让人感受到“客观”的态度,也实难看清主要的“事实”,反倒是其中流露的冷漠绝情,似可照见这段短命婚姻不堪与不幸之所在。而华谊对旗下艺人私生活方面的护短偏袒之嫌,亦露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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