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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听说法与结构主义语言学

(2008-02-04 19:28:08)
标签:

教育

分类: 英语教学文摘
1 听说法及其特征

听说法是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在美国出现的一种外语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法的产生得益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军队翻译培养工作的经验,并在吸收了当时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结构主义语言学,以及语言教育研究成果后,于50年代确立的。听说法主张,语言是一种有结构的习惯性的行为,是通过“刺激(stimulus)—反应(response)”这一过程经过模仿和重复学得的。

听说法的教学特征可概括如下:

1)外语教学严格地遵守听、说、读、写的顺序,即以听说训练为主,听先于说;读写为辅,读先于写。

2)强调句型是语言教学的基础,一切教学活动都必须以句型为中心来展开。

3)语言教学过程是一种通过“刺激—反应”而形成新的语言习惯的过程,因此,教学过程中注重反复模仿、操练、记忆、重复等实践活动。

4)语言教学是教语言本身,即培养语言能力,而不是教有关语言的知识。

5)教学要借助直观手段、语言环境(即情景和上下文等)来进行,要用所学外语直接教授。

2 结构主义语言学对听说法的影响

听说法的语言理论基础来源于结构主义语言学。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到论证:

1)听说法的创始人、教材的编写者和实验的直接领导者本身就是一些结构主义语言学家。这样就有可能使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一些语言理论能与外语教学的方法产生直接的联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随着日本偷袭珍珠港事件的发生,美国便全面地卷入了大战之中。战争需要派遣大批的士兵出国作战,这就迫使年轻的美国士兵都要迅速掌握一点外语,首先要能听懂并能说外语,而由于大战前美国的外语教学十分落后,使得军队中大多数人都不懂任何一门外语。为摆脱这一困境,美国政府委托美国高等院校为培养军用外语人材设计外语教程,负责外语培训,于是,一项由几十所高校参加的“军队专门训练计划”(Army Specialized Training Programme)便拉开了序幕。当时在耶鲁大学任教的布龙菲尔德和在密执安大学的弗赖斯等著名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家都参加了这项“计划”的实施。他们摒弃了大战前在美国外语教学界占主要地位的、以培养对外语书面语的理解和阅读速度为重点的“阅读法”教学模式;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理论出发,推出了一种以发展口语为目的的新的外语教学模式(战后人们也称之为“军方教学法”)。这种新的外语教学法就是听说法的雏形。弗赖斯本人从1941年起就在密执安大学英语学院用“听说法”教外国人学英语。他在50年代和拉多合作编写的四册《英语突击教程》已成为“听说法”的典范教材。

2)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语言观直接地在听说法的教学原则中得以体现。

结构主义语言学以前的语言研究都把书面语作为唯一的研究对象;而结构主义语言学则以口语为研究重点。结构主义语言学家认为,语言便是口语,文字只不过是记录口语的符号,其论据有三:第一、口语是语言的主要表现形式;第二、世界上许多语言仅有口语而无文字;第三、人类学语言是先学会说话,然后才学习如何阅读和写作。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这种“口语是第一性”的观点,体现在听说法的教学原则中便是“听说领先”。

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语言观的第二个特点是把语言看成是由各个相互关联成分(音位、语素、词、短语、句子等)按层次组成的一个结构系统。语言这个大系统又可分解为若干个相互联系的子系统。任何一种语言现象都可以从某一特定的结构系统(音位系统、语素系统、句法系统等)来进行描写和解释。其中句法结构系统(即基本句型和语法框架)是最复杂的,也是最基本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语言系统观对听说法教学原则的影响便是以句型为中心,即语言材料的安排、语言技能的训练都要围绕句型这个中心来进行,通过句型操练(即就某一特定的语法结构进行的高度控制的句子口头训练,如学生对教师的提示做出反应,先重复教师给的句子再做替换练习)来掌握外语。

“语言是一种习惯”是结构主义语言学语言观的另一大特点。布龙菲尔德等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在语言研究中接受了当时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的观点,把语言看成是由一系列的“刺激”和“反应”组成的言语行为。语言学习就是“刺激—反应”再加上“强化”(re-inforcement)和“重复”(repetition)的习惯形成过程。听说法中强调的“反复操练,形成习惯”和“排斥或限制母语”等教学原则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语言习惯”论是有密切联系的。

3 对听说法的评价

在外语教学的历史上听说法第一次将现代语言学和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与外语教学结合起来,并自觉地将语言学的理论作为外语教学理论的基础,这是外语教学发展的一大进步。听说法在外语教学实践中所体现出来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强调外语教学的实践性,即教语言本身,而不是教有关语言的知识。

2)重视听说领先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外语听力理解能力和学到比较自然的外语语音语调。

3)以句型为外语教学的核心,既避免了语法翻译法的那种繁琐的语法分析和抽象推理,又能使学生在学习外语的入门阶段,利用有限的语言材料,通过句型操练使学生很快地学会流利地听说外语。

4)听说法广泛利用对比的方法,在对比分析母语与所学外语的基础上找出学习外语的难点,这有益于在教学实践的活动中突出重点,反复训练。

然而,听说法也有其局限性和弱点,这主要表现在:

1)听说法在句型操练中一般不指明语法规则,同时也忽视词汇和语义的分析,这就使得学生对语言体系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加上句型操练是作为一种机械性的重复和记忆,学生的语言创造力得不到充分的发挥。

2)听说法脱离语言的意义和交际来机械地操练语言结构,不利于培养学生应付自然的语言交际的能力,此外,过多地、机械地模仿操练句型使成人外语学习者感到枯燥无味。

3)听说法是由教师决定要教的内容,决定教的进度,决定学习的方法,指挥学生的练习,判断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学生基本上处于被动的地位,教师教什么,他们就学什么。这种以教师为“核心”的教学方法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威多逊在论及外语教与学的关系时曾指出,教与学的关系不是一个过程对等的两端,不能把教的一方看成施动者,把学的一方看成是受动者,一方给,一方取。正确的关系是学的一方施动,教的一方助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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