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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英语教学文摘 |
克拉申认为学会外语主要靠自然习得,学习者可在目的语环境中用语言进行交际,重点应放在口语交流上,而不是语法形式上。语言学习与有意识的系统联系在一起,学习者是通过有意识地学习语言规则和改正语言错误去掌握外语的。根据克拉申的观点,有意识的学习过程和无意识的习得过程是互相独立的,学习不可能变为习得。这种观点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激烈争论。他们认为好的语言学习者首先是一个习得者,习得能获得足够的语言摄入。情感因素起着对输入过滤的作用,消极的外语学习者和积极的外语学习者对语言的输入有很大的影响作用,消极者对外语的输入起着过滤的作用,积极者将获取更多的输入。克拉申还认为,人的大脑中有两个独立的语言系统——有意识的监察系统和潜意识的系统。监察系统被视为一种“意识到的语法”(conscious grammar)。在语言学习过程中,注意语言形式的使用而不是语言内容的表达。
克拉申认为,理想的输入应具备四个特点:可理解性(comprehension);既有趣,又有关联(interesting and relevant);非语法程序安排(not grammatically sequenced)和要有足够的输入量(i+1)。
可理解性,是指理解输入的语言是语言习得的必要条件,不可理解的输入对学习者无用,只是一种噪音。对初学者来说,若听那些不理解的语言等于浪费时间。但第二语言课堂教学倒是很有效的学习方式。
既有趣又有关联,指的是输入的语言要有趣并要有关联,这样学习者就可在不知不觉中轻松地习得语言。
非语法程序安排,指的是语言习得重要的是足够的可理解的输入。按语法程序安排的教学是不足的也是不必要的。要有足够的输入量指的是克拉申提出的i+1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