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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的几个怪现象

(2019-02-13 15:07:57)
标签:

高等教育

就业

博士

评教

项目教学

中国高等教育的几个怪现象

一、教师讲课好坏学生说了算

教师讲课好坏,应该同行专家说了算。教师是培养学生的,也是教育、规范学生的。学生是学校的主要产品。当然,作为学生也有评价教师的权利。领导为了让学生一时的痛快,舍弃长远利益,让学生网上评教,且管理部分仅凭网上评教分数来评价教师工作好坏。结果是,敢于严格要求学生的教师也被学生严格要求了;放水的老师也被学生放水了。

 

二、重点大学向高职学习,大学4年,理论课时2年,实践课时2年

某国家重点大学、研教型大学,强迫全校仿照香港某高职院校的做法,采用项目式教学,将培养计划的理论课的1/3课时拿出来,搞项目(实践教学)。结果是,大学四年时间,理论课时2年,项目实践1年,原来的毕业设计和各种实习1年。高职是解剖式教学,而大学是设计式教学啊。

 

三、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在毕业之前统计好

毕业生就业应该是学生拿着毕业证去找工作。但管理部门为了迎合部分学生,规定大学四年级是就业年,四年的学制从学习时间上变成了三年,还有的积极分子,大三就与企业签约。毕业之前不签好工作的,被看作不是好学生。

 

四、找到工作的学生就达到了毕业标准

用人单位签就业协议的前提是学生达到了毕业标准,并按期毕业。而有些学生和教师就认为,签就业协议的学生已被社会认可,如果教师认为成绩不达标,则认为教师有偏见或故意为难学生。

 

五、博士必须发论文才能毕业

按理说,只要博士生学分达标,答辩通过,就该授予学生博士学位;这只是在理想社会可行。在当今社会,人情、权压、畏权、学生拼命等,使得答辩委员会只能对守规矩的弱势群体有用;特别是学生是在职的官员和大老板时,答辩只是走过场,甚至没有。为此,管理部门发明了在学期间必须发表一定数量、一定规格的期刊论文等答辩的前提条件,并且对论文进行双向匿名盲审。

让学生在学期间发表期刊论文,也是让学生把知识产权留下的一种举措。尽管,打开学位论文,最前面的就是知识产权声明,但不少毕业生发表学位论文的内容时,不署名学校,也不署名导师。

国家应该强行规定,非涉密论文必须100%在中国知网上公开;涉密论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而不是培养单位)组织答辩。

在职研究生课程代修、放水,论文他人代写、单位集体成果代替,等现象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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