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教师主体地位的高等学校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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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教师主体地位的高等学校运作方式
鉴于高等学校行政人员专权、乱权严重,且一般没有什么约束,也不被追究责任,不少人呼吁高等学校去行政化,实行“教授治校”。行政人员为了保护自己的不当利益,对抗“教授治校”,提出只允许“教授治学”;这里的“学”不是“学校”的“学”,也不是“学生”的“学”,还不是“学科”的“学”,而是“学术”的“学”-即教授们扪在实验室里和办公室里做实验,写论文,其他的都不让教授们管。其实,高等学校也需要行政管理,去干净了也不行,只要落实教师的主体地位,有地位,有权力即可。下面谈落实教师主体地位的高等学校运作方式:学术委员会和学科带头人决策制。学校分校、院、系。首先从最基层的系开始。
一、系的运行方式为学科带头人+系秘书制
以每个专业或学科为单位组建系。每个系任命或推选1-2名系秘书。系秘书的任务是配合校院两级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秘书只做文秘和上传下达的工作,没有决定权,任何文件也没有签字权。需要决定或签字的找该系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就是该学科教学和学术影响力最高者(学校出台数值化算法),可以每年一考核,也可以三年一考核,该系谁的教学和学术影响力最高谁就是,上级不可否定(除非有政治和法律问题)。学科带头人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和签署系秘书提交的文档,重要事项召开系全体教师会。
二、院的运行方式为院学术委员会+院党政领导制
院学术委员会由各系的学科带头人组成,如果人数太少,可以按教学和学术影响力增加,教学和学术影响力最高者为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党政领导不在院学术委员会名单中,可以参加与所管工作有关的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向院学术委员会汇报工作,并倾听讨论。党政领导负责日常运作;重大问题由院学术委员会决定,党政领导负责执行。
院只设院学术委员会、党委和工会委员会,不设其他委员会,以免行政人员玩弄手段弃置院学术委员会。
三、校的运行方式为校学术委员会+校党政领导制
校学术委员会由各系的学科带头人组成,以便全面周到; 重点学科人数可以增加。教学和学术影响力最高者为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党政领导不在校学术委员会名单中,可以参加与所管工作有关的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工作,并倾听讨论。党政领导负责日常运作;重大问题由校学术委员会决定,党政领导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