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相对论类似反鬼神论
李子丰 李天降
(燕山大学,河北 秦皇岛 066004)
在狭义相对论诞生一百年之际,有关狭义相对论的争论再次被推向一个高潮。争论的焦点有:(1)光速不变原理及其数学表述是否正确;(2)时间延长效应、尺寸缩短效应、同时性的相对性效应是否存在;(3)质量与能量是否能互相转化;(4)狭义相对论是否得到了实验验证。
狭义相对论的维护者(维相派)认为:(1)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变原理及其数学表达正确;(2)时间延长效应、尺寸缩短效应、同时性的相对性效应确实存在;(3)质量与能量可以互相转化;(4)狭义相对论得到了实验验证。狭义相对论是伟大科学理论、现代物理学基础。部分人因智商太低,读不懂狭义相对论,而反相。
狭义相对论的反对者(反相派)认为:(1)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变原理荒谬、数学表达错误;(2)时间延长效应、尺寸缩短效应、同时性的相对性效应都不存在;(3)质量与能量不能互相转化;(4)狭义相对论没有得到任何实验验证。狭义相对论是一个建立在错误的数学基础和虚妄的假设上的理论体系。整个相对论大厦子乌虚有[1,2]。部分人因贪图既得利益而维相。
在反相派与维相派就相对论正确与否的辩论中,反相派要求维相派拿出证据以证明相对论的正确性时,维相派只讲假设,而不拿出证据。与此同时,维相派用同样的方式进行反击,要求反相派拿出证据以证明相对论错误。事实上,相对论是主观想象而不是客观实在,岂能拿出证据?这就犹如无鬼神派与有鬼神派进行辩论时,无鬼神派要求有鬼神派拿出证据以证明鬼神的存在,有鬼神派只讲故事,而不拿出鬼神;有鬼神派要求无鬼神派拿出证据以证明无鬼神存在。无鬼神,岂能拿出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早在罗马法中已确立。随着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各种事故损害赔偿、公害责任急剧发展,使受害人在诉讼中经常遇到举证的困难,举证责任倒置正是适应这一需要而产生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美国最高法院就已正式采纳了“欺诈市场理论”[3],即举证责任倒置。我国1991年4月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确立了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4],199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七十四条规定已明确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适用范围[5],并于2001年12月6日制定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6]。这些法律、法规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护弱者[3-7]。如今的维相派是主流派,处于主导地位,他们有着雄厚的经济实力。站在法律举证的角度上,无论他们是“主张”还是“被告”都应该承担起举证的责任,拿出真实的实验,以证实相对论。即,若相对论正确,维相派就应该拿出不可否定和质疑的证据;否则,相对论不存在。更何况,反相派已明确提出相对论系子虚乌有,犹如反鬼神论者相信世上没有鬼神,无须拿出任何证据、不需做任何实验来证明鬼神的不存在。反相派同样不需要用实验来证明相对论的不存在。
狭义相对论是虚妄的逻辑推理,维相派不可能用实验验证狭义相对论正确,反相派也不可能利用实验验证狭义相对论错误。
参考文献
1 沈葹. 超光速探索中的困惑--相对论有关问题再议[J]. 自然杂志, 2004, 26(2):95-98
2 沈葹. 相对论进展考略[J]. 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版), 2005,33(7):853-858
3 焦津洪. “欺诈市场理论”研究[J]. 中国法学, 2003,(2):110~114
4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M],1991
5 关于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M],1992
6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M], 2001
7 秦海生. 举证责任倒置保护弱者利益[J]. 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 20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