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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德国制造”的引擎

(2016-01-12 16:05:11)
标签:

德国

职业教育

“双元制”

教育

分类: 好文转载

                           文/罗朝猛

    毋庸置疑,德国制造的产品质量高。宝马、奔驰、奥迪等品牌妇孺皆知,但为什么质量好?答案就是德国优质的职业教育给力。

               完备的职教法制:职教健康发展的基石

    德国坚持依法治教,相继颁布了许多职教法规,形成了一整套内容丰富、互相衔接、便于操作的法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德国的职业教育在学校名称、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学制长短、办学条件、经费来源、教师资格、教师进修、考试办法、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同时还设立了一套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使职业教育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教、违法必究,促进了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德国职业教育立法起步很早。1869年颁布了《强迫职业补习教育法》。1889年又颁布了《工业法典》,以法律条文规定企业学徒必须与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相结合。1919年制定的《魏玛宪法》也对职业教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德国1969年颁布的《联邦德国职业教育法》,堪称西方国家最严密、最详尽的职业教育法规。该法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为联邦各州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制定了统一的原则,保证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绝对领导和影响力。

    1981年12月,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职业教育促进法》,对《联邦德国职业教育法》进行了补充与完善,指出职业教育应成为公共事业的责任与义务。该法的主要作用在于确保职业教育在质量和数量上地稳定而持续地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有职教法律法规已不能满足德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2005年4月,德国颁布并实施了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该法将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基本法《联邦职业教育法》与1981年颁布的职业教育的配套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合并且加以修订,成为德国应对新世纪挑战、进一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纲领。该法案由总则、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组织、职业教育研究、规范与统计、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处罚规则和过渡条款与衔接条款共七部分105条组成。它的颁布为实施更广阔的职业教育提供了新的机遇。

    新的职业教育法对传统职业教育体系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各种方式增强职教体系的灵活性和重新调整学校教育和企业培训之间的合作关系。改革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新职业教育法通过撤并一级行政管理机构,简化了培训职业和课程的更新程序;其二,新职业教育法通过如何实施厂内训练来增加培训体系的灵活性,包括在更加模块化水平组织培训的可能性;其三,新职业教育法给予各州政府较大的职业教育自主权。

          学以致用的“双元制”:德国职教的“王牌”

    德国工业的强大竞争力和创新力主要是从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产生的。职业教育和学术教育之间的相互渗透以及实现连续的双元制职业教育途径,提高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所谓“双元制”,其实就是一种企业(通常是私营的)与非全日制职业学校(通常是公立的)合作进行职业教育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是采取由政府对职业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各企业主管部门自治管理,生产单位组织和实施的三级负责制。具体说来,“双元制”是同时在两个地点,有两个施教主体,也就是在企业和职业学校中进行教学而得名的。学员一般每周在企业里接受2~3天的实践教育,在职业学校里接受3~4天的理论教育。二元学员则全部来自于企业。德国的高中学生毕业后,要先到企业应聘,与企业签订劳动和培训协议后被派往培训学校学习。在培训学校的第一年,学生要接受内容广泛的职业基础教育,后两年主要是专业技能培训阶段。每周只有三天的理论学习,另外的时间进行实际操作训练。

    过去,德国双元制的办学模式只限于一般职业学校,但自1972年以来,大学也开始实施双元制的模式。双元制大学的学生不但受到企业的欢迎,还可通过在校企交替学习的方式,完成本科学士学位的学习。在双元制大学体制中,高中毕业学生首先接受企业的考核、面试,与企业签订合同,而这个企业是与该双元制大学有合作关系的企业,换言之,该企业得到双元制大学的认可。只有企业认可的高中毕业生,才能够进入双元制大学就读。双元制大学毕业生的薪酬通常也比普通大学的毕业生要高。 

    双元制职业教育最大的特色在于它的“双元”性:第一,两个学习培训的合作伙伴,一是职业学校学理论,二是企业或行业协会学技术,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第二,两类教学内容,一是职校负责专业理论知识和文化基础知识,二是企业或行业协会负责技能培训;第三,两类教师,两种教材;第四,两种培训身份,一是职校学生,二是企业学徒;第五,两类考试,两类证书,即技能考试和资格考试取得培训证书和考试证书。

    被誉为现代职业教育的摇篮的“双元制”,相对于其他职业教育体系,具有明显的优势,其良好的适应性,使其能根据人口、经济、技术和教育政策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概而言之,德国双元制是一种促成三方共赢的教育模式,第一,有利于国家创新人才的培养,使产学研协同创新落地实施;第二,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办学的积极性,使企业的各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并可节约资金;第三,有利于个人缩短成才周期,促进自身的发展。

                国家资格框架:德国职教新发展的助推器

    近10年来,德国力图建立一个“跨教育领域且学习结果导向”的德国国家资格框架(DQR),使其成为各类教育之间衔接与沟通以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等值的工具。该框架的宗旨是:国家资格框架所指的所有能力基本上都是通过学校、企业、高校及职业教育和职业生涯等途径实现。

     为建立有利于衔接和沟通各类教育的国家资格框架,经过七年时间的从议案到通过这一漫长的历程,2013年5月,德国正式宣布实施国家资格框架。该框架直指六大目标。第一,基于可靠性、渗透性、质量保障三个维度进行优化支撑,使德国的资格体系更透明,更具可迁移性;第二,将该资格框架作为一个衡量和转换的工具,有利于使在德国取得的资格更好地分类,并在欧洲国家更快捷地获得承认;第三,对资格的分类编排能够实现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间的等值;第四,促进学习者和相关人员在德国国内与其他欧洲国家间的流动;第五,获取资格过程以学习结果为导向;第六,提高非正式学习和非正规学习结果的评定和承认度,以强化和提升终身学习。

    德国国家资格框架设定依据八个等级自下而上,经历了从新手到专家的历练过程。八个等级的评价指标主要都是围绕知识和技能两大维度进行拟定。其中知识是指在工作和学习领域中的事实、原理、理论和实践,或者理论知识和事实性知识;技能运用是指运用知识并知道如何实施,以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其中技能又分为两部分,及工具性技能和系统性技能。

    德国国家资格框架的内容安排具有以下四大特点,其一,对知识和能力的要求逐级提高;其二,对能力的要求强调创新性和强调技能的整体性;其三,注重对从业者综合素养和能力的培养;其四,看重团队合作能力。

    展开而论,德国国家资格框架顺应了欧洲教育发展的趋势,是在欧洲职业资格框架基础上,以学习结果为导向,促进了终身学习理念的深入发展和学习方式的更新转变,同时嵌入德国本国特色与内涵的桥梁式的资格框架。此框架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适应欧洲教育一体化进程的要求,将已有的各级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纳入到统一的框架中。德国国家资格框架的实施,促进了普教、职教和高教改革的融通,为德国职业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打破了政策壁垒。

    其实,自2008年初开始,德国国家资格框架一直在试运行中。这一资格框架与欧洲资格框架是协调一致的,它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各国资格透明度,以实现不同教育体系和各国教育系统之间的通融。

    

                                  (刊于《中国教工》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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