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举国振兴学前教育
(2011-01-10 14: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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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振兴学前教育教育 |
分类: 教育法学 |
战后日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无疑受益于教育,尤其是学前教育。日本学前教育自1876年在东京创办日本的第一所幼儿园算起,迄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日本的保育所和幼儿园并行发展,各自相对独立,使之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学前教育两翼。幼儿园招收3—6岁的幼儿,纳入学校教育体制的一部分,行政上归属文部科学省管理;保育所作为缺乏保育条件家庭的婴幼儿的福利机构,招收0——6岁的幼儿,行政上归属劳动厚生省管理。
日本学前教育从初具雏形、日臻完善到不断发展主要得益于日本政府以立法的形式把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予以高度重视、用行政的手段不断调整国家有关政策来保障学前教育迅猛发展。
立法:日本学前教育稳步发展的基石
日本学前教育立法最早可追溯到1872年明治政府颁布的日本近代第一部教育法令《学制令》,其中第22章规定:开设幼稚小学,招收6岁以下幼儿。为推动幼儿教育的发展,于1899年颁布了《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这是日本第一部有关幼儿教育的正式法令。1926年,文部省颁布了《幼稚园令》,这是日本学前教育史上第一部较为完整而又独立的学前教育法令。该法令规定幼儿园教育为学校教育体系中的一环,幼儿园以保育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善良性格、辅助家庭教育为目的。《幼稚园令》的颁布标志着日本在法律上把学前教育视为教育制度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而在制度上平息了关于学前教育作用问题的争论,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
1948年,文部省颁布了《保育大纲》,它是幼儿保育的指南。1956年,文部省相继颁布了《幼儿园教育大纲》和《幼儿园设置标准》,前者规定了幼儿园教育的基本方针和具体的教育内容等,后者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基准、学年编制、教职员配备及园地、园舍和运动场等其它设施设备要求等。1957年颁布了《幼儿园教育要领》,其主要内容涉及到:幼儿园教育的宗旨、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教育课程的编制、教学目标及内容、制定指导计划时的注意事项等。
“新政”:日本学前教育快速提升的引擎
2006年文部科学省公布了最新的《幼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该计划开宗明义在其宗旨中言明,本计划着眼于推进幼儿教育政策顺利实施,完善国立、公立及私立幼儿园的教育设备设施,以达到振兴幼儿教育的目标为宗旨。该计划实施时间从2006年至2010年,该计划要求各都道府县及各市町村根据此振兴计划,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幼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根据以上“七大政策支柱”还制定有具体的政策,其中主要内容有:整合教育与保育内容、学级规模的检讨、教育环境的充实、教员配置的改善、幼儿家长负担的减轻、就园奖励事业的充实、扶持私立幼儿园的发展、幼儿免费教育的检讨、教育内容充实与教育方法的改进、教员长期派遣研修与人事交流推进、幼小教育协力明确化与制度化、教员养成的改善与充实、社会全体对家庭教育的支援、家庭、地域社会和幼儿园三者合力推进幼儿教育、专门技术人才的活用、地域设施设备的活用、评价制度的完善、推进幼儿教育行政体制再构筑、市町村幼儿教育的振兴等。日本政府出台的每个振兴幼儿教育行动计划,都是促进学前教育的政策指南和行动纲领,每出台一部幼儿教育振兴计划,日本幼儿教育发展就向前迈进一步。
2004年12月,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发表了《关于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的综合机构》的咨询报告。在该报告中,首先对学前教育、保育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其次阐述了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的意义与理念;再次对设置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的综合机构设置的主体及管理运营进行了阐释;最后对实施一体化财政措施与经费保障做了说明。根据咨询报告出台的有关“幼保一体化”的政策确保了日本学前教育的质量。
养成教育:日本学前教育目标中的重中之重
笔者曾到留学过的日本新泻大学、上越教育大学的附属幼儿园考察,开头便问幼儿园园长:“你们教孩子什么?”他们的回答使笔者感到很惊讶。“教孩子们学会微笑”。“还教孩子什么?“教他们学会说‘谢谢’”。看似两个简单的“学会”,其实里面蕴藏着他们幼儿教育的朴素理念。一句话概括就是培养孩子的生活态度与如何待人处事的能力,即养成教育。学前教育是人格教育及生活教育的养成阶段,生活即教育。日本人深谙:6岁前是人社会化的起始阶段和关键时期,是人的行为习惯、情感、态度、性格雏形等基本形成的时期,在人一生认识能力的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奠基性作用。
日本新修订的《学校教育法》第23条(幼儿园的教育目标)之一与新修订的《幼儿园教育要领》“幼儿园教育的目标”之一均强调了要培养幼儿基本的生活习惯。《学校教育法》第23条(幼儿园的教育目标)之二规定:通过集体生活,培养幼儿初步具有喜欢过集体生活的态度,同时深化其对家庭及周围人的依赖,养成团结互助、自主、自律的精神及遵守规范意识的萌芽观念。新修订的《幼儿园教育要领》“幼儿园教育的目标”之二言明,要培养幼儿对他人的信赖感、自立与合作的态度与道德性的萌芽。
上述培养目标是如何达成的呢?我们稍做考察,便发现在日本幼儿园一年到头都安排有数不清的幼儿活动,他们是通过日常活动来渗透具体教育目标。新泻大学附属幼儿园每月都安排有幼儿的活动,且主题不同,比如2010年安排的主要活动有:探险远足(悠久山)、收获柿子、与外国友人聚会、避难训练、亲子读书会等。
日本幼儿园没有把具体知识传授放在重要位置,孩子们没有课本,只有每月一册的绘本。幼儿园教学计划中完全没有假名、数学这些学习的项目,更不用说英语、奥数之类的课程了。
旅华日本作家加藤嘉一针对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在他所撰写的《学前教育决定中国的未来》一文中一语道破天机地指出,日本老师在实践中教的无非三项:一,如何与同学相处;二,如何礼貌对待长辈;三,如何靠自己解决问题。
日本学前教育既寓教于乐又通过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培养方式,将日本传统文化和优良品质一代代传递给孩子,铸就孩子完善的人格与整个民族的特性。
日本紧随世界学前教育发展步伐,准确把握学前教育新动态,贴近本国实际,为确保幼儿期(幼儿园、保育所)与儿童期教育(小学)完成好各自阶段任务,为保障儿童身心发达与学习接续的连续性和一贯性,日本努力探索“幼小衔接”问题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2001年 3 月文部省发表了《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在这份计划中, 文部省不仅进一步提出了加强“幼小衔接”问题,而且详细地提出了进行“幼小衔接”的一些策略。 文部省又分别在 2001年、2002 年和2003年组织、指导了“关于幼小合作的综合调查研究”, 获得了大量关于“幼小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应对策略的第一手资料。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 2004 年 5 月和6 月的报告中又提出了进行幼儿园和小学一贯教育的“幼小一贯教育学校”计划。2005 年开始试行、2006 年正式开设“幼小衔接推动班”, 让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共同组织开展教育活动, 让 5 岁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一起进行以讨论和合作为主要途径的课题学习活动——“协同学习活动”。
“幼小衔接”的重要性在日本2007年修订的《学校教育法》中的“幼儿园教育的目的”中进行了明确的表述:“幼儿园为义务教育及其后的教育培植基础”。2009年开始全面实施新的《幼儿园教育要领》和《保育所保育指针》,2011年开始全面实施新的《小学教育指导要领》,在这些要领中如何进行“幼小衔接”均有具体的指导建议。
为全面推进“幼小衔接”教育,2009年文部省和厚生省共同推出了幼儿园、保育所、小学衔接典型案例集。同年11月文部省实施了“幼小衔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都道府教委100%认同“幼小衔接”的重要性,市町村教委99%认为有必要实施“幼小衔接”教育。
基于日本各地近5年时间的“幼小衔接”教育探索实践,2010年11月11日文部省发表了《幼小教育有机衔接说明报告》。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幼小衔接的现状与课题、幼小衔接的体系、幼小衔接教育课程的编制与指导计划制定的留意点、幼小衔接推进的政策等。
在我国“入园难、入园贵”,学前教育功利化值得关注。教师和家长都急于向孩子灌输知识,书法、外语、钢琴、数学……急功近利,觉得学东西越早越好,试图让自己的孩子提前完备所有知识面,并把它视为“成功”的唯一途径。也许日本学前教育的经验能给我国以借鉴与启示。我们感到欣慰的是,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国务院已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我们期待我国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春天早日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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