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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模式,私募定增大门打开

(2011-05-20 13: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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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定向增发,也叫非公开发行,是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行为。好买基金研究中心日前对从2006年1月1日到2011年5月9日间发布增发预案公告的公司作为统计样本,假设投资者在增发发行日根据增发价买入,并持有1年,纳入统计范围的461只产品平均收益达到120.26%。高额的收益,无疑让众多投资者企望分食一杯羹,而以灵活著称的私募基金,成为这一产品的积极参与者。

有限合伙模式,私募定增大门打开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参与定向增发始于2009年12月底,当时证监会修改相关指引允许合伙企业开立证券账户。由于信托产品不能参与定向增发,在合伙企业可以开通证券账户之后,不少私募公司借道合伙企业的形式募集资金参与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

另外,现在有不少公司采用有限合伙套信托的方式来参与信托账户不能参与的投资,如商品期货、股值期货、定向增发等等。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将信托计划作为一个有限合伙人,通过信托计划来募集资金,然后投入到有限合伙企业中进行投资操作。这样既解决了信托账号投资限制的问题,又解决了有限合伙企业49个有限合伙人的限制。

私募参与定向增发:24家私募,33个定增,52.5亿元

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统计,从2010年初到2011年初,共计有24家有限合伙企业参与33家公司定向增发40次,认购增发股份金额达到52.5亿元。其中,2010年上半年,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定向增发仅有7次,下半年参与则越来越密集:三季度参与6次,10月、11月分别参与6次、4次,12月则高达13次。目前,私募基金继续活跃于定向增发市场。

 定增项目收益差距巨大,基金策略决定风险

2006年5月推出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2007年9月发行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进行了规定与约束,其中明确规定了定向增发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值得一提的是,定向增发对上市公司的盈利情况并没有提出要求,也就是说亏损企业也可申请定向增发。上市公司盈利情况与资质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定向增发项目的收益。因此,虽然整体收益较高,但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统计,2006年到2010年,累计共有113个项目在解禁日市场价低于增发价,破发占比达到24.52%,几乎每4个项目中就有一个出现破发。

不同的私募基金投资于定向增发市场的策略是不同的,但是大多数的基金都只挑选参加一部分的定向增发项目。其中,与其它参与定向增发的有限合伙私募不同的是博弘数君,公司去年开始发行的一只定向增发基金,以指数化的方式投资于定向增发市场。指数化的安排,可以让博弘数君参与市场上所有的定向增发项目,不做出选股,这样可以使得参与单个或少数几个定向增发项目带来的风险得到风散化,从而享受定向增发带来的平均化的超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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