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让农民工给一条死狗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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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原创/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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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间,驾车途中听北京交通广播评论,说是苏州有两位农民工因驾邮政车,不慎撞死一条宠物狗,被逼为死狗下跪一小时的消息,深感震惊,晚间在央广新闻网上方知事件原委。
前天中午,在苏州高新区马浜小区内,一辆面包车行驶中意外撞死一条宠物狗。目击者称,面对狗主人要么赔偿5000元,要么给狗尸体下跪一小时的要求,面包车上驾车的两小伙儿赔不起钱,挨打后选择了下跪。
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上跪天,下跪地,中间跪父母。”而这两位农民工兄弟,却被狗的主人逼得为一条狗的死尸下跪,这是什么道理,真不知道狗主人,你的良知何在,难道堂堂五尺男儿的尊严,还不如一条狗吗?
近些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各大中城市兴起了养狗热,大至几十万数百万的藏獒,小至几百元数千元的宠物狗,种类可说是五花八门,多种多样,一定程度上对于缓解城市人的生存压力,解除减轻空巢老人的寂寞孤单,活跃家庭气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狗是一种讲义气重感情的动物,俗话说狗通人性,对主人忠诚,不嫌贫爱富。一条狗在一个家庭生活多年(据说狗的寿命一般为十五年左右),狗和人,人和狗都会建立深厚的感情,有的狗的主人当自己心爱的狗死掉时,不敢说悲痛欲绝,亦可能痛哭流涕。
http://s6/middle/56ee0e70h99a52d4d2db5&690但狗毕竟是狗,作为动物,它有在自然界生存的权利,它的生存不应该受到无端的或者是故意的伤害。但狗终究是狗,全世界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制定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让狗享受或是行使人的权利,包括死了以后可以接受人给它下跪的权利。为什么?因为狗是动物,狗就是狗,终究不是人。要不,联合国有个人权组织,怎么没有狗权组织呢?
此次事件中,狗的主人无疑是把狗当作了他的家庭组成中的一员,认为他的狗的生命是无比高贵的(就像前两年西安机场几十辆豪华轿车迎接一只藏獒一样)。他的狗的死是令他痛心的,这条狗的死对于他们家是巨大损失。但是作为一个国家公民,他可能没有想到,作为一个人,他的所作所为,已经失去起码的做人的良知,他使两位撇家舍业,来到城市谋活路,求生存,为城市人生活的更美好更便利,辛勤工作的年轻人完全失去了尊严,这不尽使我想起了旧上海十里洋场公园门口“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想当年,洋人让狗与华人享受同等待遇(都不可以进),现如今,国人在国际上扬眉吐气,在国内反而要给狗下跪了,而且是一条死狗。
建议两位农民工小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