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上述情况仅仅出现在印度南部的安德拉邦,但其风向标意义不言而喻。
据了解,SKSMicrofinanceLtd.、SpandanaSphoortyFinancial、Basix和ShareMicrofinLtd.等世界上知名的小额贷款机构均来自安德拉邦,全印度约30%的小额贷款都是该邦发放的,而印度则是世界最大的小额金融市场之一。
安德拉邦发生的危机,也许要刮到小额贷款的发祥地孟加拉国。
据当地媒体报道,孟加拉小额信贷管理局(MicrocreditRegulatoryAuthority)正准备对这一行业出台新的限制措施。该政府机构希望将这些贷款的利率限制在最高27%,并规定小额贷款机构允许收取的最高费用。这些新规定将于明年7月开始实施,同时还规定小额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15天的偿还宽限期,使小额贷款机构放弃对借款人提出的将部分贷款用于储蓄的要求。小额信贷管理局执行副主席哈克(KhandakarMuzharulHaque)说,孟加拉国约有4000万人从小额贷款机构贷款,利率在20%到40%之间,还有一些小额贷款机构收取高于50%的利率,我们希望对利率进行调整和监管。
据分析,印度出现小额贷款危机的原因是:
一是把小额贷款变成了高利润、高增长的行业。拿印度来说,近年来,印度小额贷款业迅速膨胀。数据显示,从2005年到2009年,印度小额贷款总额从2.52亿美元增加到25亿美元。截至今年8月,印度登记有超过3000家小额贷款机构,贷款总额近50亿美元,借款客户达2800万人,较去年增长了105%。这些机构的净资产回报率也由2008年的5.1%上升至2009年的18.3%。其结果将滋生一批只知道赚钱的小额贷款公司,这些公司不会担心他们的贷款是否会伤害他们贫穷的客户。
二是如此高的回报率,吸引了大量国际热钱及私人资本,使得小额贷款这项以扶贫为宗旨的非营利性行业颇有变成私人资本主导的高回报行业的趋势。小额贷款机构纷纷上市,当有的机构股价暴涨而使得投资者满载而归时,小额贷款客户的生活状况并没有明显改善。这种反差更加刺激了社会神经,引发一些恶性事件,甚至有人开始怀疑小额贷款是否是解决贫困问题的良药。
三是原本低利率是小额贷款的特色,但由于经营成本高,同时贷款机构资金多来自金融市场,资金成本也高,加上牟利动机,使得小额贷款利率偏高,从25%到100%不等,客户普遍负担较重。
四是行业的高增长使许多小额贷款机构忽视了适当的风险控制,同时也没有采取措施来限制多重贷款行为。
据统计,目前我国公益性的小额信贷机构有100多家,商业性的小额信贷公司已有2000多家,近两年在政府部门推动和倡导下,不仅地方商业银行、农信社,而且全国性商业银行,都正以商业性半商业性的方式致力于小额信贷事业。
中国小额信贷的覆盖率惊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及贷款余额,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达1940家,贷款余额为1248.9亿元。公益性的小额信贷余额为10亿元左右,而在农村地区,农信社、农行、邮储银行的贷款余额近7000亿元,农户覆盖率达三分之一左右。目前除小额贷款机构外,对小企业贷款和微型企业贷款正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的发展重点,有些地方商业银行、农信社的贷款构成基本上是小额贷款,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规模也在迅速扩大之中。
印度小额贷款危机,给了我们一个前车之鉴,在迅速发展小额贷款的同时,相关的制度、法规要跟上,商业银行内部的风险防范机制要配套。我们要吸取的教训主要有:
1、利率要适中。印度的教训之一就是高昂的利息压垮了借款人。在我国,目前公益性小额贷款只占了很小一部分,在城镇占比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但商业性的小额贷款机构,其盈利冲动都比较强烈,大都把这一块看作高利润的行业,因为小额贷款接受者不象公司大客户,他们没有定价谈判权。故而有些小额贷款机构的利率甚至做到了25%以上,达到了司法对高利贷的解释定义程度。也有些小额贷款机构名义上利率不算高,但通过收取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实际收取的费用更高。商业银行也在不断提高利率收取标准,原来基本上是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20%左右,现在有的都做到了上浮50%-100%。追求利润本身无可厚非,但一味的追求高额利润容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能够承担高额利息的借款人,要么贩毒,要么赌博,要么根本就没打算还款,反正与合规用途相背离。靠正常业务经营是不可能有那么高的利润率的,何况小额贷款对象基本上是微型企业主,大都是小本买卖,或处于业务起步期。所以高额利息的结果,就是让正常合规需求者望而止步,铤而走险者长驱直入,这样的话,这些小额贷款机构面临的风险就可以想象了。只不过,这几年经济一直处在上行周期,风险没有得到暴露而已。也有的同志拿典当行说事,说典当行利率很高却不惧风险。典当行的运作模式和银行的运作模式是有区别的,前者是救急不救穷,期限短,周转快,后者是救穷为主,期限相对较长一些。此外,典当行对典当物品或抵押品能直接处置,银行必须经过必要的司法程序才能处置。何况在实际催收清收方面,典当行还有一些手段和方法也是银行不可比拟的。综上所述,印度小额贷款危机给我们的第一启示是逐利要适度。
2、适当的风险控制,同时采取措施来限制多重贷款行为。小额贷款虽然数额小,即使出现风险也影响不大,但如果出现“蝴蝶效应”,象印度安德拉邦那样,就十分可怕,所以适当的风险控制是必须的。比如对小额贷款的联保互保模式,一般都采用同行业、同地域、甚至是同商圈的自然人互保或联保,这样做的好处是担保人之间知根知底,但不足在于容易产生系统性风险,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当这个行业出现不景气的时候,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就很大。同时要切实采取措施来限制多重贷款行为,银行等小额贷款机构一般对单户贷款都有限额控制,但有些企业主为了饶开限额,让多个股东以个人身份申请贷款,使用人却是同一个企业;有些企业主同时在几家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在没有正常还款来源时或还款能力不足时,拆东墙补西墙,其结果都会给小额贷款机构带来风险。
3、注意防范中介机构的风险。随着国家对小企业、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和各贷款机构对它们的贷款支持力度的加大,诞生了一批如同当年房屋按揭一样的中介机构,他们依靠给银行等贷款机构提供客户,而收取银行、客户两方面的佣金存活。小额贷款户由于不认识银行人员,不知道如何申请贷款及办理贷款的手续,需要这些中介;银行由于没有足够的营销人员或出于减低人员成本的考虑,不愿增加营销人员,也需要这些中介。但我们在享受中介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在承担着损失和风险。一是银行等贷款机构和/或客户要向中介提供佣金,加大成本或减少收入;二是中介有可能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予以包装,骗取贷款。有的同志认为,即使银行员工,也有可能这样做,的确如此,但又不一样。银行员工毕竟是银行的人员,他会考虑后果,即便不考虑有可能因此丢掉饭碗,起码出现问题后,擦屁股的事是跑不了的,这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而中介不同,他的目的就是赚取佣金,拿到佣金后他的任务就完成了,至于贷款出不出问题,不是他考虑的事情,他也没有被解雇或需要擦屁股的风险,因此他的违规成本就很低。有的同志还会说,我们可以通过审批环节把关啊,诚然,审批环节确实很重要,也确实能挡住一大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但如果基础材料都不真实,即使审批人员是火眼金睛,也难免挂一漏万啊!何况还有些中介干脆就是银行等贷款机构人员自己开办的,这样的风险就更不言而喻。
4、出台相应政策,扶持公益性的小额贷款。我国一直比较重视商业性的小额贷款,而忽视了公益性的小额贷款。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小额信贷法规都是针对正规的商业性银行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的,没有任何具体的关于公益性小额信贷业务或机构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因此,政府应该出台一个政策,或者是暂行规定,来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可以从财政或专项扶贫资金中拨出一定的资金,作为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垫底循环基金。如果政府财政不能拿出较多资金,替代方案就是让那些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银行为这些公益性扶贫小额信贷机构提供批发贷款资金,政府则为这些银行提供贴息,以此解决目前一些合格的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严重缺少融资来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