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是朝阳法院通知,我状告农业银行一案第二次开庭的日子。
但在此前,农业银行终于表示,他们愿意无条件道歉。今天,我的律师拿到了道歉书。
在和我商量后,律师向法院提出撤诉。此案结束了。
历时九个多月,我信用纪录上的不实记载终于抹去,我终于获得了道歉。虽然心里很高兴,但还是觉得代价太大了一点。
时间经过是这样的:
去年8月初,我办信用卡受阻,得到了信用纪录可能存在问题的信息。
去年8月26日,我向人民银行个人证信中心查询,证实此事,并立刻向银行系统提出异议申请。
我原本以为,银行会有人找我核实信息,我也会配合银行进行调查。但此后近3个月,我没有得到记录不实信息的农业银行任何答复,不得已提起诉讼。
去年11月初,我委托远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丹,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予以立案。
今年2月16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我看到了农业银行出示的所谓我“亲笔”签署的贷款合同。由于我对该证据表示异议,法院裁定进行笔迹鉴定。
之后,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今日说法,中央电视台的第一时间,京华时报、北京晚报、新京报等诸多媒介报道了这一案例。需要说明的是,没有一家媒介是我自己找的。媒介关注此事,只能说明,这样的案子有代表性。
不久,农业银行改正了我要求更改的记录。但在其他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小周折。
经过和我的律师的多次协商,他们终于同意无条件地道歉。
这件事情,对我个人来说,应该就是结束了。其间焦虑、奔波、辛苦都是有的。
虽然已经结束,但还有些话想说。
一是这件事情,本不该闹这么大的动静。如果农业银行的态度再积极一点,能及时做出答复,那么完全不必上法庭。不仅消耗社会资源,也可能会给自己造成负面影响。所以,银行方面的工作作风,真是要改改了。你们是企业啊。
二是我曾经反复说的,个人信用纪录正在普及中,将来对个人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一定要建立一个系统,用来处理对信用纪录的异议,这个系统既针对用户,也针对银行。这是记录公平公正的起码条件。有异议的不会就我一个,不能让每个人都花这么长的时间去解决问题吧?那法院也别干别的了,就处理这样的纠纷吧。
三是,我的事情完结了,但银行的事情没有完结。希望银行能花精力,好好查查始作俑者,谁批的,谁贷的,谁担保的……都有白纸黑字。这是对客户负责,也是对银行资产负责。
最后,是感谢。
感谢于丹律师和他的事务所。他们给了我很多法律上的指导,给了我很多信心。他们也付出了很多辛苦。
感谢报道此事的媒介,他们表现出了客观和正义。
感谢新浪的编辑们,感谢他们对我的支持。
特别感谢,我的朋友,包括大批的网友们,每一个回复,都是有作用的。
当然,也感谢互联网。信息时代,舆论有力量。
在中国,老百姓这个“工作”不好干。但这次我感觉,还是能干的。
我是一个守规矩的人,并不期许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但希望——别再找我的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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