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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些记者让你怒火中烧

(2007-02-12 22:01:13)
分类: 猫村日记
总有些记者让你怒火中烧
我是1985年考进人大新闻系的,从那时候算起,我接触媒介这个行业20多年了。说起来也幸运,我遇到的大多数媒介中人,都是好人,至少,他们的心思大多用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有不少还为此付出了很大代价,包括前途、健康和生活。我自己校对照排编采行政经营发行也都干过,算是打过一通关,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觉得这个行业有它的可爱之处。虽然有人爱贪小便宜,但总比医院啊学校啊演艺圈要纯洁那么一些吧?
可是,这个印象这几天被打破了。我发现,这个行当中,也有一些相当丑陋的人。他们让我对我自己的行业看法大变。
我认识了一位小朋友,是某企业负责宣传的,她周边的朋友,不少都是干这行的。既然是同行,大家就要交流一下经验,说说哪家报纸的记者好打交道。我发现,他们对媒介的态度基本是鄙视的,瞧不起,甚至会觉得,媒介是由一群社会渣滓组成的。
在他们的闲聊中,我知道了两个故事。
故事一,每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都要给记者发红包。红包是相同的,张记者几百块,李记者也是几百块,一碗水端平。可就有那么一位记者,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老觉得别人给她的钱少。往往是发布会一结束,刚走到大门外,就把电话打回来,问,给我的钱怎么少啊?你们是不是弄错了?开始大家都挺紧张,是不是真的出错了?结果查来查去,并没有厚此薄彼。可这位记者表现得很执着,无论开发布会的是哪个企业,每次发布会都会打这样的电话,甚至发展到了不分时间场合,问钱的电话随时会来,该记者还经常在电话里闹闹小脾气。于是,这位记者和她的报纸(虽然创刊没多久),很快在圈子里面出了名。据说这位记者觉得自己拿钱少的原因,是她写的夸赞企业的稿件比别的报纸多。但翻开报纸瞧,也没多,纯属她的自我感觉。
拿红包给人写稿,这是媒介的大忌。一般人拿了红包,总是掖着藏着,怕让人兜出去,大家也就来个心照不宣得了。但像这位少奶奶理直气壮要钱的还真少见。这种人,已经跟本不知道记者这个行业是干什么的了,公器私用到这个地步,几乎忘了世界上还有廉耻二字,让我这样的“老报人”发指。难怪要被别人看不起。
但这还不是最让人生气的。最惹火的,是下面的故事二。
故事二,某报记者,拿完红包不说,要求企宣给她写稿子。在正常情况下,诸位企宣都会把稿子事先写好,主要是担心诸位记者拿了红包,吃了酒席,体力已经透支,回去再写稿,那不是太辛苦了吗?可企宣们的体贴并没让这位记者领情,她居然要求企宣把稿子改得“符合我们报纸的定位和风格”。稿子写了一遍不成,改了一遍还不成,企宣就有点不服气了——你拿了我的钱,还回过头来支使我,世界上有这样的道理吗?于是表示,稿子是公司领导审阅过的,不好再改,要改也应该由记者自己来改。该记者这回来了劲,说,那我就按照实际情况来写了啊,说好说坏就由着我了,你们可别有意见。这就含有很深的威胁了。不过企宣没吃她这套,说:在事实范围内,怎么写是您的权利。
碰了软钉子,该记者恼羞成怒,居然把电话打到企业领导那里,告企宣的状。
事实是,在这位记者奶奶要求企宣改稿子时,她的版已经拼完了,稿子根本就不需要再改。完全是一种变态的优越感,让她做出了莫名其妙的事情。
我听了这两个故事,真是气坏了。记者是干什么的?我记得以前北青报的老总肖培说过,记者就是一工具。记者就是负责打听信息传播信息的人,他必须得保持自己的公正与客观,所以他就不能拿红包。拿了红包就是卖身,不仅卖自己,还卖报社,甚至还出卖了读者。自己不以为耻,还厚着脸皮问人家多要钱,还让人家写稿子,你以为你是谁?这境界真是连娼妓都不如。为了几百几千块钱就卖成这样,也太贱了吧。
我又想起我另一位朋友。此人原为某报社经济部主任,后来改行,去给一家很有名的乳业做企宣负责人。正好该企业有活动,请了很多北京的记者到企业所在地采访。让人气愤的事情发生了。某天晚上酒宴散场,一个小记者找到他。这个小记者,就是他曾经工作过的那家报社经济部的。小记者对他说,你们这的鸡真便宜啊,一晚上才200块钱。我的这位朋友都气炸了,心说我当你们部门领导的时候,你丫青春期还没到呢,现在竟然敢问我要钱嫖娼。可他最后还是压住了火,自掏腰包给了那小子200块。他怕这人回去在报纸上给企业上眼药。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记者都黑。我听说另外版本的故事,也是一位跑经济的记者,而且非常有名。几年前,有一天他陪朋友看房子,那房子条件什么的特好,也不算贵,但需要下一万块钱定金。这位记者是行家,帮朋友打听了很多。朋友问,你说这房子好,干脆你也来一套得了。结果他吭哧了半天说,我的确喜欢这房子,可是我没有一万块钱。
并不是说记者越穷越好,只是说,人活得要有点起码的职业道德。就连流氓还讲究个假仗义呢。
出现这样的问题,原因有很多。但归根结底就一条,一个人的钱应该从哪儿来。我想,一个人的钱应该是从单位来,是工资,就算有第二收入,也不能损害自己单位的利益,更不该损害自己服务对象的利益。比如医生,他就不能从病人那儿直接收钱。
一句话,还是没人管。呼吁了那么长时间,《新闻法》就是不出来,什么是黑的什么是白的都分不清楚,也不知道立法者磨叽什么呢。
(本文并非虚构,欢迎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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