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猫村闲聊 |
今天你加班了吗?
说得狠点,加班是剥夺幸福的最大杀手,它会让人觉得很不快乐。
放长假,我的一位在外企工作的朋友必须加班,因为她的老板从国外招了朋友来玩。安排吃喝、司机、出行、住宿以及机票,等她搞定这一切,七天过去四天,没有加班费。老板允许她以后补休假期,还算人道,可是她自己原本计划好参加的聚会与出行,却全泡了汤。
这种大假期的加班比较显眼,其实平时很多人都在忍受“隐型加班”。例如有的公司老板有怪癖,喜欢在快下班的时候突然开个会,这个会就让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了八小时。还有的职员任务繁重,几乎不可能在上班时间把所有的事情做完,于是就得花额外的时间去工作。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加班就像交通违章一样有着极高的“普及率”,而且几乎没有老板为此支付任何报酬。
中国的上班族其实挺自觉的,在某些情况下,大家还乐意为工作多付出一些:例如关系到公司生死存亡的时候、创业的时候、所做的工作意义重大的时候……大多数人不会拒绝加班,甚至还会主动加班。长期以来,这样的工作态度都是被褒扬的,我们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也都是鼓励大家拼命、忘我地工作。只是这样的状态,不能被理解成为理所当然,因为现在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好多人不再为国家机关或企业工作,雇佣他们的人是私人老板;而大多数人努力工作的目的,也是为了换会一个安逸的、能由着自己性情生活的环境。这个时候,就要讲条件。
讲条件不是靠意气用事,而是靠国家的那部《劳动法》。法律上白纸黑字写着,公共假期加班,需要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而平时,每天人们只需要工作八小时。只是可惜了这部法律,在实施了若干年后大多数人还在饱受无偿加班之苦。这种情况要是再持续下去,就可能会创造一个有法不依的纪录了。
为什么加班的情况这么普遍?是我们这八个小时不够用来做工作吗?也未必,不少当老板的可是天天睡到自然醒,日上三竿才起床的;还有一些老板,特别是外企的老板,时间观念比较强,起得比员工还早,算是勤奋的一类,但他们也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能叫外籍员工加班,太贵,要加班就要本土员工加。他们自己什么时候休假,什么时候下班,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这就涉及到当老板的人的心态了。当上老板,自然而然地就希望看见员工天天在岗、时时在岗,就好比家里雇了小保姆,巴不得人家不停地洗洗涮涮呢。
自从工业化社会出现,有个聪明人发明了“上班”这个概念以后,老板就有着把人往狠了使的本能。当年皇帝上朝时那种“有事起奏无事退朝”的闲在就没了。有事没事,大多数企业都是要求员工去打卡的,人事部门也都要根据这个确定考勤和报酬,这本来是一种进步。这不能怪老板,如果满腹牢骚的员工到了老板的位置上,也得这样,此所谓谁当了蝎子都蜇人。但人都不是铁打的,要是经年累月不计报酬地加班,谁的劳动积极性都会受损伤,老板的信誉也会受影响。但为什么好多企业都会不在乎员工、不在乎信誉呢?
有个现象很值得玩味,那就是尽管有很多员工不情愿地无偿加了班,却不愿意去相关部门投诉,他们顶多也就是去网上发个匿名帖子骂骂老板,发泄一下心中怒火而已,到了班上仍然乖得跟幼儿园小班的孩子一样。这可不是因为员工胆小,而是因为人太多了,你不加班有人愿意加班,你不爱干这份工有人爱干。为加班费把饭碗丢了,那可就太得不偿失了。这么一想,得,忍气吞声吧,人一辈子,谁还不受点委屈啊?
所以追根溯源,还是法规不健全,只规定了加班该给多少钱,没说老板们要是对加班黑不提白不提了该怎么罚。如果去投诉仲裁,顶多把该要的钱要回来,老板们没有多余的损失,回头还能收拾员工。这就好比小偷偷了东西被抓了,顶多让你把东西还给失主,却没有更进一步的惩罚,翻过来还能报复一下失窃的人。这道理就无论如何就讲不通了。
因此,要真正实现8小时工作制,加班得报酬,还得好好研究研究,法律法规,不是摆样子用的。要是有一天,人们见面问:“今天你加班了吗?”对方回答:“想加老板不让加。”那这社会,该有多么和谐啊?想来上班族的生活,也会幸福得多。
放长假,我的一位在外企工作的朋友必须加班,因为她的老板从国外招了朋友来玩。安排吃喝、司机、出行、住宿以及机票,等她搞定这一切,七天过去四天,没有加班费。老板允许她以后补休假期,还算人道,可是她自己原本计划好参加的聚会与出行,却全泡了汤。
这种大假期的加班比较显眼,其实平时很多人都在忍受“隐型加班”。例如有的公司老板有怪癖,喜欢在快下班的时候突然开个会,这个会就让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了八小时。还有的职员任务繁重,几乎不可能在上班时间把所有的事情做完,于是就得花额外的时间去工作。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加班就像交通违章一样有着极高的“普及率”,而且几乎没有老板为此支付任何报酬。
中国的上班族其实挺自觉的,在某些情况下,大家还乐意为工作多付出一些:例如关系到公司生死存亡的时候、创业的时候、所做的工作意义重大的时候……大多数人不会拒绝加班,甚至还会主动加班。长期以来,这样的工作态度都是被褒扬的,我们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也都是鼓励大家拼命、忘我地工作。只是这样的状态,不能被理解成为理所当然,因为现在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好多人不再为国家机关或企业工作,雇佣他们的人是私人老板;而大多数人努力工作的目的,也是为了换会一个安逸的、能由着自己性情生活的环境。这个时候,就要讲条件。
讲条件不是靠意气用事,而是靠国家的那部《劳动法》。法律上白纸黑字写着,公共假期加班,需要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而平时,每天人们只需要工作八小时。只是可惜了这部法律,在实施了若干年后大多数人还在饱受无偿加班之苦。这种情况要是再持续下去,就可能会创造一个有法不依的纪录了。
为什么加班的情况这么普遍?是我们这八个小时不够用来做工作吗?也未必,不少当老板的可是天天睡到自然醒,日上三竿才起床的;还有一些老板,特别是外企的老板,时间观念比较强,起得比员工还早,算是勤奋的一类,但他们也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能叫外籍员工加班,太贵,要加班就要本土员工加。他们自己什么时候休假,什么时候下班,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这就涉及到当老板的人的心态了。当上老板,自然而然地就希望看见员工天天在岗、时时在岗,就好比家里雇了小保姆,巴不得人家不停地洗洗涮涮呢。
自从工业化社会出现,有个聪明人发明了“上班”这个概念以后,老板就有着把人往狠了使的本能。当年皇帝上朝时那种“有事起奏无事退朝”的闲在就没了。有事没事,大多数企业都是要求员工去打卡的,人事部门也都要根据这个确定考勤和报酬,这本来是一种进步。这不能怪老板,如果满腹牢骚的员工到了老板的位置上,也得这样,此所谓谁当了蝎子都蜇人。但人都不是铁打的,要是经年累月不计报酬地加班,谁的劳动积极性都会受损伤,老板的信誉也会受影响。但为什么好多企业都会不在乎员工、不在乎信誉呢?
有个现象很值得玩味,那就是尽管有很多员工不情愿地无偿加了班,却不愿意去相关部门投诉,他们顶多也就是去网上发个匿名帖子骂骂老板,发泄一下心中怒火而已,到了班上仍然乖得跟幼儿园小班的孩子一样。这可不是因为员工胆小,而是因为人太多了,你不加班有人愿意加班,你不爱干这份工有人爱干。为加班费把饭碗丢了,那可就太得不偿失了。这么一想,得,忍气吞声吧,人一辈子,谁还不受点委屈啊?
所以追根溯源,还是法规不健全,只规定了加班该给多少钱,没说老板们要是对加班黑不提白不提了该怎么罚。如果去投诉仲裁,顶多把该要的钱要回来,老板们没有多余的损失,回头还能收拾员工。这就好比小偷偷了东西被抓了,顶多让你把东西还给失主,却没有更进一步的惩罚,翻过来还能报复一下失窃的人。这道理就无论如何就讲不通了。
因此,要真正实现8小时工作制,加班得报酬,还得好好研究研究,法律法规,不是摆样子用的。要是有一天,人们见面问:“今天你加班了吗?”对方回答:“想加老板不让加。”那这社会,该有多么和谐啊?想来上班族的生活,也会幸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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