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村:我羞于告人的那些写作
(2008-11-04 11:20:15)
标签:
文化 |
我上小学三年级那年,发生一件特别的事。这件事因羞于告人,四十年了,我没向任何人——包括最知己的朋友——提起过。如今人过五十,忽然一日,记起它来。这时我才突然意识到,也就是这件事,和我如今的写作状态,竟然如此的暗自契合。甚至这时可以这样说,从这件事开始,一种属于我精神深层的写作命运,就不可逆转地发生了。
事情的发生,是十岁那年的一个春日。麦子刚返青。我遵从母亲的吩咐,去村北的麦地里挖野菜。突然,麦丛里一个鲜红的东西,从很远的地方,就进入到了我的眼帘。我走上去一看,是一支红色的钢笔。我将钢笔捡起,拿手里抚两下,确实没错,是一支崭崭新新的“博士”牌钢笔。一瞬间,我两眼放光,心咚咚咚咚地都要跳出来。我转过身去,看了看四周,黄土高原,一望无际,蓝色的天空下,就我一人。一支钢笔,对今天的小学生来说可能算不得什么。但在六十年代,在陕西渭北乡下那样贫瘠和偏僻的地方,小学校里用得起钢笔的寥无几人。有没有钢笔,往往也是衡量一个学生家境是否富裕的标志。
这天傍晚,放学的时候,五年级班吵起来。我四哥的一个同学,他的名字如我今记不起来了,他嚷嚷着丢了钢笔。在学校里他是一个不大引人注意的学生。他唯一能让人注意他的地方,是他口袋上别着钢笔,脚上穿着由机器织出来的“凉袜”。这种“凉袜”学校里大多数男孩子穿不起。我们脚上一年四季都不穿袜子。家境稍好的,穿着自家用粗布缝制的土袜子。那天,他和四哥,带一帮大男孩到村北麦田里去找钢笔。因为中午他们在那片麦田里玩耍过。直到天完全黑,月亮升起来,他们没精打采地回来。丢了钢笔的他,馍也顾不得啃,坐在我家厦房门外的石头上,抹着眼泪,边哭边骂。他的家是在距我家不远的贾埝村。由于上学的缘故,借住我家。和我,和四哥几人一起,同睡在一盘土炕上。也是这时候我才知道,怀里揣的钢笔的主人,就坐在面前。也许是我太想有一支钢笔了,也许我还没有拿定主意,是不是该像所有的拾金不昧者一样,毫不迟疑地将钢笔掏出来,归还给他。但是接下来听他骂人的话,一句比一句难听。他说,他的钢笔是被贼偷了。偷他钢笔的贼,死大(父亲)死妈……如此等等,不堪入耳。尽管我年纪尚幼,但是让我无端背负一个偷钢笔的贼名,我自是不愿意的;况且还要死大死妈,谁愿承担这种后果?
我默默地坐他身边,痛苦而且矛盾,深深地埋下头。如今回想,那时十岁的我,沮丧的样子,稍微明眼的人,一眼都能看出来。这时只要有人一追问,我立马会像罪犯一样认罪伏法,并且老老实实地交出钢笔。但在当时,毕竟还是一个孩子,也没有过应付这类事情的经验。于是乎他一旁恶毒地咒骂,我一旁老实地忍受。累了,分头睡去了。
夜里,钢笔藏在我衣服里,衣服掖在枕头下面,像枕着一个毒蛇,吐着红芯子,不断攻击着我的心。闹得我一夜几乎没怎么合眼。睡在一旁的他,不久便呼呼睡去。我盘算了一整夜,想着怎么将钢笔归还给他,同时又不承担他的那些咒骂。我曾设想,趁大家都在梦中,将钢笔悄悄塞到他枕头下面,但又想,这样会让炕上所有人都摆脱不了干系,甚至仍会怀疑到他身边的我。这样,本来没有人偷他的,却成了偷的事实。早晨起来,我装着去小便,将钢笔藏在茅房旁的烂砖堆里。
第一天放学,我看他眼圈红红的。又过一天,他的眼圈不红了。睡觉前,甚至和四哥他们又说又笑地打闹起来。原来他回了一趟家。他妈答应他,要他西安城里的亲戚,给他再买一支同样的钢笔。又过几天,一切如常。大家将丢钢笔的事遗忘到九霄云外,表面上什么都没事了。然而只有我知道,茅房边那堆砖头里,有一件东西和我,和他,有一种潜在的联系。一个傍晚,他坐在院子树下啃馍。我凑上去搭讪,甚至还明显地——实际上已经有些愚蠢了——暗示他,要他再找找,说不定哪个老鼠洞或烂砖堆里就能找到呢。我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茅房旁的砖堆,等于已经告诉他。但他却轻松地说,遗就遗了,不找了。这让我作难了,一时间竟找不到归还他钢笔的办法。
一个星期过去了。一个星期里,我每到上茅房的时候,都会自然不自然地溜一眼旁边砖堆子。在它破烂的外表底下,掩藏着惟我独知的秘密。也就是说,一支美丽的钢笔就躲在砖堆里,像有生命一样。礼拜天,他回家去了。四哥带领着街上一帮男孩,去河川里玩耍。所有人都不在家。这时候我去看砖堆。它原封不动。我迅速翻开表面的砖块,只见钢笔仍完好地躺在砖缝里面。笔身上除了多了一层露水,没有任何人打动过它。我在衣服上擦去它的露水,回到厦房,扣上门,找来一张纸,将刚学过的一篇课文抄写下来。
这是我第一次用钢笔写字。鲜蓝鲜蓝的颜色,看上去那样的美丽,像一张画片。四哥上五年级了,也没用过这样好的钢笔。抄写过程里,我陶醉得口水直流,也不知收拾,落在纸面上。抄完一张纸,怕有人来,连忙将纸和钢笔,又藏在房角的一根柱子后面。就这样,这支本不属于我的钢笔,从此开始伴陪我,让我从内心深处,既背负着“罪衍”又深藏着快乐,一个人躲在背地里,偷偷摸摸地书写着。写完之后,除了自己还不敢让别的什么人看到。我知道,如果被人看到,等于发现你有一支来历不明的钢笔,这和不打自招是一样的,与偷人钢笔没有什么区别。上学的第一天起,父母就严格规定我们,不许拿别人东西,哪怕是一张纸,一块橡皮。那时候镇子里隔三天一个集市。我们一伙孩子里,有人在集市里小偷小摸。偷人家摊子上的瓜果。我们家兄弟姊妹多,平时都缺嘴吃,但父母决不允许我们跟那些坏孩子学坏。集市上常看到有孩子被抓住,被摊主殴打。一次,一个外号“二皮脸”的人,偷人钱被抓住了,几条大汉将他围在土地中央,又踢又打。从他嘶声乱叫的嚎陶和惊惧与哀求的目光里,我看到做小偷的可怕后果。当然更可怕的是,他会因为这件见不得人的事,从此被大家称为“三只手”,同时还会被孤立出去。平时大家走在大街上,他只配溜着墙根走,总之是被鄙视或者被遗忘。
大概正因为这样,之后,我每每拿起钢笔,虽然我并不是真的小偷,但是在幼小的心灵深处,还是有一种做了小偷似的“负罪”感,或者说是心理障碍或者暗示——暗自会将自己摆在那种不光彩的位置上。之后不久,我用一个大笔记本,将喜爱的课文和美好的格言抄写在上面。没人的时候关起门独自欣赏。一年后,当本子快写完时,钢笔的主人考上初中,去了二十里外的王庄镇。四哥也不再上学,跟随做木匠的父亲去学木匠。这样,能对此事发生警觉的人都一一远离,走开了。这时候我才将钢笔和笔记本逐渐地由隐蔽转到公开。等到自己上初中,我用它将任继愈先生注释的《老子》完整地抄写下来。——这件事我在随笔《吾命如此》里曾提到过。
这只钢笔我用了好几年。后来是怎么坏的,我一点记忆也没有了。但是,一种孤独的隐蔽的,能让自己真正激动的,并为之深深陶醉的书写,竟习惯性地沿袭下来。及至后来稍稍懂事、能够切实体察到世道糟糕的一塌糊涂之后,这种背地里的书写,以及与世道激烈对立的情绪和姿态,也就势在必然、潜移默化地——更加深刻的发生并且形成了。
十七岁那年我尝试写第一个小说。少不更事的我在小说里将父亲描写成一个欺压一家老小的暴君。作为辛苦持家的父亲万万不会想到,每天在他眼皮下端碗吃饭的小儿,竟偷偷地将他描写成那种霸道的样子。此后高中毕业回乡务农,接触底层,感受到更深刻的黑暗和更普遍的贫苦,从而更坚定了自己作为暴露和批判者的使命。这状态一直持续到2000年,即在我写完《撒谎》(原名:《人外人》)之后。这本书,朋友的反馈,让我发生很大变化。变化的原因,也是起先潜藏的“负罪”感的觉醒。它让我意识到:当你作为批判者,批判别人不是真理唯一拥有者的时候,你应该明白,你同样不是。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谦恭和理性,你的批判仍将会与你所描述的事实、追求的真理,相距甚远。写作对你固然重要,但你不能因其重要便去肆无忌惮地施展才情,伤时害世。你手里的这根笔,不是你理所当然就该拥有的。总之接连几年的痛苦反省,我一直在想,什么才是一个批判者在这个善恶难辨的人世间应有的本份?面对世道人心,能够抑恶扬善或以善制恶自然是不错,但是你是否就能担保你自己就是——或接近——彻底的善了呢?
时至今日我的写作如果从文学所追求的大善与大美这个精神指标上去看,仍不成功。不成功的原因,我想,大概是自己还不够彻底的善——或许还可以开玩笑地说——自己文学的起点,是拿了别人的钢笔,手脚不干不净,才导致这样的结果。唉,怎么说呢,四十年前的那个上午,在浑圆无际的黄土高坡上,除了十岁的我,也就那根钢笔了。以深藏人性里的“恶”的本念出发,它不属于我又属于谁呢?难道是老天爷故意诱惑我?我又那么年幼,我怎么办呢?……我能将这个“罪”推卸给老天爷,推给自己的懵懂无知吗?
……唉,愿那些不成功的写作者能和我一样——能通过对自己的认真反省,找到通往善,通往真成功的出路。
唉,时光真快啊,如今不知能不能找到家乡那个丢钢笔的孩子,我们可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如果能找到他,我一定得买支上千元的钢笔,郑重其事地还给他。——我说的这支钢笔,静静地躺在京城某超市里的玻璃柜里,在我时常购物必经的通道旁,像打扮好待嫁的小公主一样,精致,高贵……被我下意识地打量过无数遍了。我早就相中它,只是没舍得去买。假如能见到他,我一定果断地买下它。哪怕归还时他还会乱骂一气;还坚持认为他丢钢笔的原因,是什么人品质不好,偷了他的。即便如此,我也会坦然相对。因为无论如何,无端地占有他人的财产,总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愿上天让我放下这个负担!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