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快评(十九):北京网店需办照对淘宝、易趣冲击有多大?
背景:
针对北京规定营利性网店下月起须办执照一事,淘宝、易趣向新浪科技做出回应,称该规定只针对北京地区,不适用于淘宝、易趣等全国性平台。
上述两家公司认为,该规定的出台可见国家对培育与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积极态度,但相关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比如,电子商务平台的现有条件很难对网店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做出区分。
“淘宝、易趣等全国性大平台不受该规定的影响。”淘宝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个人电子商务网站由于缺乏监管,很多无良商家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消费者上当举报后,管理部门一般以查封网站为最终处理,消费者没有任何能力维权或追回损失,这是该规定出台的背景之一。相比之下,一般大平台都有比较严格的进入门槛、保障体系和监控体系。
易趣市场部有关人士表示,《意见》中对于营利性做出了要求,但作为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目前很难判断用户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使其在对卖家的资质审核上确实造成一定影响,并会相应增加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上述易趣人士还透露,尽管目前易趣未受该规定的影响,但也将会对该类情况做出专项处理,并将配合《意见》的要求做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措施我们研究后将在网上体现出来。”
“我们的理解是,这个政策针对的是个人开设电子商务网站的行为,而不是那些已经比较完善的大平台。”淘宝相关负责人回应说,“一般大平台都有比较严格的进入门槛、保障体系和监控体系。”
对于那些在淘宝和易趣开店,但生产经营活动却在北京进行的“北京卖家”,他们的商业行为又该怎么管理?易趣网对记者表示,对这些卖家的资质审核,易趣将配合北京的政策,淘宝则表示尊重北京市的规定,但具体怎么审核和监管,还要同北京市有关部门商议。此外,易趣方面还提出,平台商目前很难判断用户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这将影响对卖家的资质审核。”
详细报道参见:《淘宝易趣暂不受北京网店新规约束》、《淘宝易趣称执行有难度》、《北京将清查无照网店淘宝易趣称执行有难度》
法眼快评:
1、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
2、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规定,除“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等之外,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网上经营活动。
3、《新民晚报》曾报道,据淘宝网公关部提供的数据,淘宝网的卖家已超过100万,其中个人用户占绝大多数。而《2006年中国C2C网上购物调查报告》则基本证实上述情况,该报告显示,C2C卖家身份为“个人,网上开店做买卖是第二职业”,约占淘宝卖家49.7%,占易趣卖家39.3%,占拍拍卖家51.6%。C2C卖家身份为“全职或专职的自雇/自谋职业者”,约占淘宝卖家22.7%,占易趣卖家16.4%,占拍拍卖家11.1%。C2C卖家身份为“网商,已为网上店铺专门注册了公司”和“向网上拓展营销渠道的企事业单位”总计仅占淘宝卖家3.6%,占易趣卖家2.4%,占拍拍卖家2%。
4、最新发布的《2008年中国网络购物调查研究报告》显示,北京网络购物用户规模287万,约占全国网购用户总数的6%之多。我们假设北京地区的卖家规模占全国卖家总数的比例与此大致相当的话(实际比例可能比此高很多),那也就意味着,北京地区网上开店需办证照的影响群体将达到淘宝等网站5%的卖家总数,保守估计,至少约有5万淘宝卖家将直接受到此政策影响。
5、简单说,一旦占淘宝卖家总数不少于7成的“个人,网上开店做买卖是第二职业”和“全职或专职的自雇/自谋职业者”显然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卖家,这部分群体中的北京卖家必然要受到新政影响,或选择办理证照或选择撤柜,办理证照后必然要面临纳税的难题。类似的危机和挑战也会出现在易趣和拍拍身上。
6、迫于新政压力及可能的纳税,至少有5万北京地区的淘宝卖家“可能会出现撤柜”,此外,来自北京地区新开店铺增速也将减缓。相应的,淘宝惯常引以为荣的商品登录数可能出现大幅下滑。更重要的是,面临上市赢利压力的淘宝,其潜在收费政策和赢利水平也将受到很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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