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强 (大二
06级法学)
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将来必然面临着就业的选择。虽然如今社会为我们提供了不少的就业机会,但是,真正符合自己意愿,与自己专业对口的职业却寥寥可数。因此,如何选择自己走的道路,如何规划自己的将来显得尤为重要。
在对自己的了解方面,我们要弄清楚自己的偏好,以及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我个人比较偏向法律方面的职业。在我的脑海中,法律职业一直是一种神圣的职业,它代表着正义,而且受到社会的尊敬。而在法律职业中,我又比较偏向法官。假如不能实现,我只能去自己创业了。我之所以学习法律,是因为我对于我国将来法制社会的憧憬,对于法律能构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的信任。我之所以选择法律职业,是因为我一直期望践行自己的信仰,去亲自投入到维护公平正义的事业中去,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去回报社会,贡献社会,为建设理想社会而奋斗。在现实的基础上,我认为最能实现我的理想的职业就只有法律职业了。
我做出这个选择有一下四方面原因:
一、能力
任何一种职业对工作者的能力都有特定的要求。我们应实事求是地检测一下自己的学识水平和职业能力是否能够适合做某项工作。从现实看来,我学的是法律,首先这是我的专业优势,大学本科四年的学习必将使我具备相应的法律执业能力。
二、兴趣爱好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对人的发展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人们对某种职业感兴趣,就会对该种职业活动表现出肯定的态度,在工作中调动整个心理活动的积极性,开拓进取,努力工作,有助于事业的成功。反之,强迫做自己不愿意做的工作,对精力、才能都是一种浪费。我是一个比较崇尚自由的人,因此我做事从来都是凭借我的兴趣爱好,我不愿做我自己不愿做的事情。我从小就有着急公好义的性格,看不惯不公不义之事。也就是好打抱不平。我想这也是我倾向这方面的主要原因。另外,我对于所有的未知事物都有一种好奇心,也善于学习,因此不论我选择什么职业似乎都有可能创造许多有利条件。
三、气质类型
有的心理学家把气质分为多血质、胆汁质、粘液质、抑郁质四种类型。不同气质类型的人在生活和工作中会表现出不同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方式。多血质的人活泼、好动,反应灵敏,喜欢与外人交往,兴趣和情趣容易变换;胆汁质的人精力旺盛、脾气急躁、容易冲动,心境变换剧烈;粘液质的人安静稳重、沉默寡言,显得庄重、情绪不易外露;抑郁质的人孤僻、行动迟缓,善于观察他人不易觉察的细节,具有内向性。气质本身并无好坏之分,每种气质都有积极和消极的一面,多血质和胆汁质的人比较适合一些要求做出迅速、灵活反应的工作,粘液质、抑郁质的人比较适合做要求细致的工作。我是属于混合气质的人,兼有粘液质和抑郁质。正是我稳重,沉默的性格才决定了我不适合做那种外向要求比较高的职业。但是对于法律职业来说,也是要求有一定的交流和于语言表达能力的,这个我尚有欠缺,但是我可以克服。
四、个人性格
许多工作对性格品质有着特定的要求,要选择某一职业就必须具备这一职业所要求的性格特征。如企业家,除了具备这一职业所要求的气质、能力外,还应具有果断、勇于开拓创新的特征。实践证明,没有良好的与职业要求相适应的性格品质,就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对于法官或者检察官来说,必须要果敢,不能优柔寡断,必须要刚正,不能苟且,必须要善良,不能奸邪。我基本上符合以上的性格,这有赖于良好的家教和成长环境。
法官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中流砥柱,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法官是行使审判权的具体操作与实施者,法的精神因他们遵循程序适用而得以张扬并实现其价值。与其说人们敬仰法律和尊重法律的权威,不如说人们敬仰法官和尊重法官的权威。从普遍意义上来说,法官必须要忠于法律,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其职责在于惩恶扬善,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敢于同一切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秉持信念,坚守原则,大公无私,廉洁清正,彻底地践行平等自由地社会理想,共襄建设法制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因此,鉴于中国的现状,法官责任重大,并且意义深远。这就要求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有较高的素质。从专业方面来说,法官的从业资格除了身体、年龄、以及思想品德的要求之外,2001年修订后的《法官法》第九条还规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但是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该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适用该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可见,我国对于法官的选拔还是比较严格的。现在的我显然不够资格,但是我还是对未来充满希望。
在个人素质上,我还是相信自己的。上大学一年以来,我初步掌握了法律的入门知识,学会了用法律分析事情,研究事情。对于社会上的各种现象也有了比较客观和全面的了解。但是,对待学习的态度上,我远没有以前积极,思想比较懈怠。此后,我还会更积极、更全面、更系统的学习所有必须掌握的法律,充实自己的技能。不仅如此,我还要广泛涉猎各种学科,如历史、宗教、外语等,以期待自己的知识素养有全面的提高,为更深入的了解这个社会,服务这个社会打好基础。在大学期间,除了法学专业,我还要学好英语,并且要适当的学习法律专业英语,以备将来拓展自己的事业。要当法官,司法考试是不得不过的一关。虽然不是当务之急,但是我们必须要提前熟悉。在学习与实践中,要刻意的联系司法考试的内容,将司法考试的准备寓于平时的学习实践中。对法律专业来说,学习的要领在于精确的记忆,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牢固掌握学过的知识,稳扎稳打,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和复习计划,做到学无遗漏。在大三时要考虑考研。我为自己制定的目标是人大或者政法的研究生。因此大三下学期以及大四要多下功夫。
我现在欠缺的是社会实践能力,我并没有参加过任何社会活动,这是我的薄弱之处,当然也是学生生活的不可避免的问题。为此,我计划大三开始实习,在具备了基础的实践能力之后就去律师事务所或者法院、检察院实习,充实自己的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在大学的最后三年里,我要努力拓宽自己的知识面,熟练专业技能,为考研做好准备。在实践中,重视基层实践经验,争取在实习单位崭露头角,获得参与案件审理的机会,提前熟悉就业环境。在实习过程中,要搞好与其他同事的关系,结识众多的在职律师、法官、检察官,建立自己的人脉,为将来的就业创造良好的氛围。其次,要深入社会调查,掌握有关犯罪的第一手资料,提高学术水平,不断提高自己的影响力。
做到这些,我就为我的职业道路开拓了光明的前景,也为我的未来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文/马强 (大二
06级法学)
出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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