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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打工被骗维权难

(2007-03-19 07:29:39)
分类: 职场攻略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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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执法人员,“公司”的工作人员低下了头

  在校大学生打工不是一个新鲜事,尤其是在寒暑假和大中专学生毕业前夕更为集中。但不少学生在打工的时候都遭遇过权益受损等问题,有的交了押金因为没证据要不回,有的干了活却没给工资。让他们更无奈的是,由于是在校生,他们打工不叫“工作”,只能叫“勤工俭学”或者“社会实践”,因此不受我国《劳动法》保护。

  □策划安报记者徐安卫 执行安报记者李飞/文樊勇军/图

  遭遇

  要应聘先交钱

  小王,郑州某高校大一学生,家在农村。她在学校附近大街上的电线杆上看到了一家公司张贴的招聘广告后,就动了勤工俭学的心思。

  12月12日下午,在同学的陪同下,她去应聘抄写员。广告说得非常诱人,兼职抄写员抄写1000字就能得到20元钱,而且马上就能上班。应聘时,“公司”要求她交100元的押金,小王只带了20元钱,交了20元钱后,“公司”的人让她回去再拿80元钱才行。

  “我去应聘,他们只说让交钱,也不给收据,我感觉像是骗人的,说不干了,他们不给退钱。”想想应聘时的情景,小王和同学越想越觉得不对,于是向记者求助:“他们是不是骗了我?”

  小王说,她在应聘的时候,还不断有求职者打来电话询问。尽管心存疑虑,小王还是很想要那份抄写员的工作。一天抄3000字的话,她就能赚到60元钱,一个月就能赚到1800元钱。每月能赚1800元,对于从农村来的小王来说无疑是个好事。

  小王并不知道,就算她拿到了交押金的收据,劳动监察部门也拿“公司”没办法。她已落入了黑招聘的“陷阱”,她和很多受骗的大学生一样,并不知道在校大学生打工不受劳动法保护。

  暗访

  招聘单位说法不一

  接到举报后,记者按照指引在丰产路等路段果然看到了很多小王说的招聘广告。该广告称,应公司扩展,需要招聘办公文员、话务员、保安、押运员、送货员等,还招聘兼职的抄写员、促销员、宣传员。该广告上没有写公司名称,也没有写截止日期,但详细写了应聘地点以及所乘的公交路线等。

  按广告上的提示,记者很轻松地就找到了广告上说的农业路和花园路交叉口名星大厦的203房间。屋里有人正在应聘,门口还站着好几个前来应聘的人。办公室上没有标牌,但门口贴了一个很醒目的“203”。

  记者和该“公司”一个小个子男青年聊了起来,并称自己是来应聘抄写员的。小个子男青年说,要交100元的押金,押运员交385元,岗位不同,押金交的不一样。问起“公司”到底是什么名称,小个子男青年说,是“俊科电器公司”,代理了全国13个家电品牌,203房间是他们的郑州办事处。

  203房间里很简陋,该公司一个叫赵建国的说这只是“公司”的招聘办公室,和刚才门口的小个子男青年口径并不一致。

  记者亮明身份后,赵建国对收取应聘人员押金的事予以否认。但他说,按“公司”规定,每个人收取220元的服装押金。他不承认收取了小王的20元钱。

  采访结束后,记者让小王再去要钱,小王说,他们态度很恶劣,还是不给。

  顽疾

  黑招聘打“游击”在校生很受伤

  一位知情人士说,大街上的黑招聘广告门槛低、工种多、收入“高”,所以对没有社会阅历的大学生们很吸引。他们成了黑招聘的最大受害群体。

  由于“俊科电器公司”在大街上随意张贴招聘广告,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依法对他们进行了处罚。执法人员对他们的广告很眼熟,说前一段时间他们就查处过这样的非法招聘广告,招聘广告的内容、形式都一样,就是地址不一样,上次说的是纬五路,执法人员怀疑他们是一伙的,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黑招聘。

  当记者把“俊科电器公司”的采访情况和郑州市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的马女士说了后,她马上就说:“怎么又是‘俊科’?最近来我们这里投诉该‘公司’的人很多,大都是在校大学生。他们前一段时间在纬五路君安大厦317房间设点招聘,被我们查处了,现在怎么又到其他地方‘另起炉灶’?”

  黑招聘为何如此猖獗?租间办公室,摆张桌子,贴一些非法广告,这就是他们骗人的成本。即使被有关部门查处了,他们走人再换地方就又开张了。因为劳动部门打击黑招聘难、取证难,所以处罚就更难。

  赵建国所说的服装押金该收吗?马女士说,按规定,招聘单位是任何费用都不允许收的。黑招聘承诺押金会退,也是急于找工作的大学生上当的主要原因。

  黑招聘的目的明确,所以在收完求职者的费用后,他们不会留下任何证据。这样,即使求职者到劳动部门举报,因为没有证据显示“招聘方”收了求职者的钱,劳动部门无法为他们要回被骗的钱。

  有些正规中介趁机浑水摸鱼

  除了黑招聘,一些正规单位也把眼睛瞄准了在校大学生。小曹是驻马店某高校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夕来郑州找工作。在某人才市场,她找到了一份化妆品营销工作。小曹去该单位一看,单位是在一个写字楼里租了办公室,还像那么回事。该单位需要10名员工,招了30人。单位负责人说,30人要集体培训一个星期,这期间没有工资也没有双休日。7天后,单位从30人中挑选10名合适的留下。

  尽管每日上午8时就按时到达公司,7天后,小曹还是落选了。这7天,她不仅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报酬,还失去了找工作的机会。

  小曹的遭遇,劳动法同样不能给予任何保护。

  大学生打工遭遇的“陷阱”不仅仅是这些,还有黑中介,让打工的大学生花钱又花时间,有的甚至还挨了打。正规中介公司也有浑水摸鱼趁机捞钱的。他们在人才市场摆摊“招聘”时并不称自己是中介公司,仅仅含糊地称自己是某公司的,之后一个个地通知应聘大学生面试,“面试”时,填一张表格要交10元的“工本费”。还是小曹,在丰产路上某正规中介公司掏10元钱的表格“工本费”后,询问应聘的是什么单位,而该中介公司回答,要想知道是什么单位还要再交180元钱。

  尴尬

  大学生打工 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这些受骗大学生的遭遇,马女士表示了同情。她说,在校大学生不是就业群体,他们打工属于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所以不受劳动法保护。小王就算有对方出具的收据,如果对方不退还,劳动监察部门也是无可奈何的。

  那么,大学生求职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马女士说,首先,大街上的广告不能相信,要去正规的人才市场找工作;如果招聘单位收取押金等费用,一定要索要收据等证明;求职时还要看清招聘方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如果发现可疑之处不要心存侥幸,不要被“高薪”诱惑。

  郑州市中原区劳动监察大队一位姓倪的执法人员说:“在校大学生打工不在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之内,他们和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如果在校大学生受骗了来投诉,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我们无法立案。我们只能帮他们去要,如果用人单位还是不同意支付工资的话,我们也没有办法。”他还说,他们出面帮大学生要工资有几次要不回来,如果不是在校大学生,他们可以根据法规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张保卫说,在校大学生打工,在事实上不能和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所以劳动法对其不予保护。虽然在校大学生在劳动方面不受劳动法保护,但招聘单位收取押金不对,大学生可以到法院起诉讨要押金,但有一个难点就是举证难。如果没有证据,法院是不会支持求职的大学生的。

  呼吁

  在校大学生打工需政策保护

  河南财经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汪国强说,在校大学生打工不受劳动法保护,有些单位就抓住了这一弱点,他们学校也遭遇过类似的事情。有的单位一要就是上百学生,不给发工资,说一年后转为后备干部。虽然没有工资,学生们干得还是很认真,但是学校发现后就立即中止了和该单位的合作关系。汪国强说,高职高专的学生在毕业前遇到此类事情的就更多了。

  汪国强认为,国家应该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出台相关政策保护大学生就业前的打工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对他们劳动力的使用。大学生是特殊人群,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弱势群体,企业不能把大学生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

  为更好地帮助学生勤工俭学,汪国强说,他们通过完善资助体系来帮助大学生。学校仅常年的勤工俭学岗位就有好几百个,每个学生每月能拿到150元至200元钱。学生打工学校需要保护,但更重要的还是要从立法上予以保护。

  郑州大学中文系的小赵说,大学生勤工俭学不容易,做家教有时候碰到不好说话的家长说孩子的成绩没有提高,就克扣工钱,有的还不给钱。“我们确实用心了,家长不讲道理我们也没办法,虽然一肚子的怨气,也只能和他们好好说。现在打工的在校大学生特别多,国家应该关注这个问题,并且保护我们的权益。”

  某企业驻郑办事处的顾先生说,在校大学生和农民工一样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重视,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给农民工签合同、买劳动保险等。在校大学生打工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也应当在政策或者立法上予以考虑。

来源:今日安报  200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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