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三年级时,我曾经边读书边在一家商贸公司兼职。那时,我非常粗心,做事毛手毛脚。比如说,下班后经常忘记关电脑;报表乱放,急用时又找不到。部门经理总是开玩笑地提醒我:你什么都好,就是“粗心、粗肝”。
由于我没有把这些“小事”放在眼里,有一次我吃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亏。去年下半年,我与一家客户签订供货合同,对方要一批粉红色女袜。我疏忽大意在派货单上少写了一个“粉”字,结果产品出来后,望着大批通红的女袜,我傻眼了。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同事们都说扣在别的业务中抵掉算了,但是我左想右想,决定惩罚一下自己,否则永远改不掉这个粗心的坏毛病,说不定以后还会吃更大的亏。结果,我自己掏8000元把这批袜子买了下来,要知道我的实习工资一个月才2000多元。部门经理也说算了,但我仍然坚持把这批袜子运到宿舍。后来,公司的同事通过业务关系把这批袜子处理掉了,结果我还是损失了2000元钱。在处理货时,我特意留了一双红袜放在枕头边,早晨醒来第一件事就望着那双小红袜子告诫自己,一定要细心做好每一件事情。经过这事的教训,我工作仔细多了,很少再出差错。
也就因为敢于承担责任,我没有想到,毕业后就被那家公司录用了。更让我意外的是:经老总们开会研究,竟然任命我做老总的秘书。我有时想:工作中有失误并不可怕,经常洗碗的人,哪有不打碎碗的。但是敢于正视失误、承担责任,这也许是最宝贵的。
出处:新民晚报 2007-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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