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原创]大学生兼职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2006-06-14 05:31:36)
分类: 职场攻略与权益保障
文/陈丹

摘要 :当代大学生在兼职和求职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现象,而在解决这些现象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主要介绍了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现象,提出几点解决的办法。
目录:损害大学生兼职权益常见的几种手段和途径
大学生兼职期间权益保护对策

前言:现在,大学生走出校门融入打工一族已不是屡见不鲜,有的是为了勤工俭学,有的是为了寻求生存独立,打工已成为校园生活的热点问题,伴随大学生打工而来的诸多问题在几十年中虽然不断地被关注、被调查,但是并没有系统、完全地总结和归纳,也没有深入地探究其内在的社会原因,更没有一个权威的机构来处理这种种的问题。

一 损害大学生兼职利益的各种手段及途径.
1、不良中介
找工作最直接的一个途径是通过中介。时下,有很多中介机构专门为大学生介绍兼职。在调查中,大学生通过中介寻找兼职的比率为19%。目前的中介市场混乱不已,其中更有不少不良中介利用大学生的单纯进行欺诈。
就我的亲身经历来说,我也属于上当受骗的一类。曾经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打算去找份家教来做,补贴一下经济短缺,我们来到一个大学生俱乐部,据说这是一个专门为大学生提供兼职信息的机构,我们在中介人员的花言巧语下教了一百元的中介费,他们答应在此之后的一年内会随时为我们提供兼职信息,会通过电话的方式和我们联系,我们交钱后回到学校,的确,他们也经常给我们提供一些信息给我们,但是他们只是负责告诉我们信息,我们还得到那些公司去面试,可是他们提供的信息很多都是不真实的,要不就是和他们给我们说的完全不一样,再不然就是那些工作根本不适合我们在校生做。我们一分钱也没挣到,还白白花了一百块钱。我们也只好把苦水往肚里咽,没处说理去。
2、 广告诱惑
大学校园里招聘广告随处可见,特别是寒暑假将至,更见“高薪聘请**”、“某公司急招**,待遇从优”、“急招翻译,日薪**”等广告漫天飞舞。广告诱惑和变相收费也是一种损害大学生兼职权益的手段。除了通过中介机构寻找兼职外,大学生更多通过自己寻找或朋友介绍的方式。于是,这些诱人的广告也就成了求职心切的大学生所共同关注的对象和目标。雇主往往就是利用大学生这种心理特点,以优厚的报酬作为诱饵吸引大学生,使其跌落预设的陷阱。对于这个我也是有亲身经历的,我大二的时候想找份家教来做,看到学校的广告墙上有一个聘请家教的信息,看见条件还不错,就满心欢喜的去了那个家教公司,他们当时就给了我一个家教的信息,有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我教了中介费50元,回学校后联系家长,发现那个家长每次都说有事,就给我推时间,后来我找家教公司问,开始他们答应给我换一分,可是要我等,等了一段时间后我再打家教公司的电话时,已经是空号了。真是投诉无门啊,只好自己打掉牙往肚里吞,次后我再也没有涉足过兼职方面的东西。
3、 变相收费
顾主常使用变相收费的手段让兼职的大学生预先交纳押金或者其它一些费用,如服装费,建档费等等,然后会以大学生工作不负责或是损坏公司物品、影响公司声誉等借口辞退大学生,而押金也就成了他们的囊中之物。有的用人单位声称“为了方便管理”,还向应聘者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许诺工作结束时退还,然而工作结束时大学生只能领到工资,“保证金”却不见了踪影。

4、勤工俭学部门的工作失误
大学校园里面普遍有专门为经济困难或有要求的同学开设的勤工俭学部门。通过校园的勤工俭学部门介绍兼职可信度和成功率固然比较高,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学校的勤工俭学部门并没有发挥作用,只是空设个架子在那里。有的学校勤工俭学部门虽然有指导老师,但其主要还是由大学生自己运作。他们往往比较缺乏敏锐的观察力和警惕心。在对来访登记招聘的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可信度、口碑等真实情况做不到细致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充当了“二传手”的角色,成了侵犯大学生权利的“帮凶”。

面对这么多的陷阱,当大学生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我们大学生都是怎样处理的呢?网上有一个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7%的大学生选择忍气吞声,21%的学生选择求助家长学校,3%的学生选择暴力解决,而只有9%的大学生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这样的调查结果,我们确实应该思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我们作为大学生自己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想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自我保护

首先、小心提防防人之心不可无,大学生无论是在寻求兼职或是兼职期间都应该小心提防,谨防上当受骗。首先,我们必须对中介机构的合法性有个清楚的认识。中介机构的合法性即指其具有经营业务的法律资格,具体的表现就是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许可证和固定的办公场所等。没有经年检合格的执照视为过期或无效执照。为保障大学生的权益,我们在通过中介寻求兼职时应该首先要对这个中介机构的是否合法有了解。有专家建议,大学生在找兼职的时候,应该找正式的中介机构,这样自己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好的保护。
另外,我们还应当谨慎对待公司或用人单位对兼职的大学生收取押金或扣押压身份证的情况。国家劳动部明令禁止任何公司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劳动者收取押金或扣押身份证。

其次、 我想我们还应该通过立法来更好的保护大学生的兼职的权益。

第一、在国内建立一个专门针对大学生打工进行保护的行政机关:
建立专门机构设立专门机构的设想主要是基于现在实践中对大学生打工保护的措施虽然是存在的,但是大学生打工权益得不到保护的现象还是屡有发生,而且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趋势。用人单位和个人对大学生拖欠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并且在现行法律制度的背景下,这种现象无法得到有力的遏制。此外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的人身权利,尤其是人身安全都没有切实的保障措施。对于一些对大学权益进行持续侵犯的单位和个人,目前还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
这些现象的产生,固然有现今社会诚信体系欠缺、不良的社会治安环境、大学生自身权利意识不强等原因,但是更大的一个因素,就是现在对于大学生打工保护的法律制度分散,对于大学生打工缺乏一个权力位阶比较高、行政权威比较显著的监管部门对大学生打工进行专门化、系统化、带有行政强制力的管理。在社会大背景没有根本性改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在现今的法律和体制的现有条件下谋求对大学生打工保护最大化的实现。所以设立这样一个专门机构对打工大学生来说是一个站在最前线的保护盾牌。一方面,大学生打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对此的监管会涉及到多个方面,如果没有一个综合的机构就没有办法做到高效有力的保护大学生打工权益;另一个方面,专门的机构对于解决现在大学生权益被侵犯之后的投诉无门现象会后一定的积极意义,通过设立职权明确的机构,大学生们一旦被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不法行为损害了利益就可以直接向一个机关提出保护的要求,这样可以防止大学生对于不法行为因为不知何处寻求保护而忍气吞声,同时也可以防止分散的管理机关之间的互相推诿责任现象而让侵权人逍遥法外。确的解决方式之后,并在双方同意调节的情况下,主持对双方的调解。调解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为目的,使双方切实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否正确,是否应当改正,并且根据调节结果以及双方的意见制作调解意见书,合同双方各一份,另制作一份留介绍机构备案。

第二、制定专门针对大学生打工的法律或者是行政法规,以其规范大学生打工市场,加强对大学生和用工单位、个人的保护。在现阶段,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学生能否作为劳动法的保护对象还存在争议,事实上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地位。一方面,大学生一般都已经是成年人,不具备享受特别保护的主体资格,另一方面,他们毕竟还是没有完全接触社会的学生,在个人经历、经验、以及对社会的认识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劣势。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并不像普通劳动者那样为了生计而出卖劳动力,更多的目的是为了进行社会实践,为自己积累社会经验,加之学校现在在对学生进行文化教育的同时,很少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和辅导,在学生遭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又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所以对大学生打工的法律保护是很需要的,相关立法部门应当考虑到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法律法规。

最后我认为我们应加强法律意识,不管别人做的怎样,我们首先应该从自己做起,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才能及时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大学生要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加强法律意识,这是有效保障和维护权益不受损害最根本的方法。法律基础课是在校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大学生同时还可以通过自学,接受法律教育等形式积累法律知识;我们还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积极提高自身的用法能力,这是我国大力提倡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德治法治的目的所在,也是现代公民必须具备的一种素质,一种本领,一种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用好法律这个武器。

文/陈丹
出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论坛
http://blog.sina.com.cn/m/career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