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讨论:如何保护大学生的职场权益?
你好:
我是某大学播音主持专业大三的学生,从去年8月份开始,在某高市一家节目影视制作公司兼职,担任一档由他们制作的电视节目的主持人。工资为底薪加上每次录制节目的出像费,每月15日支付,一个月一千多一点。在工作的小半年当中,他们都基本按时向我支付薪水。
可是春节回来后,
2月15日却只给了底薪,(春节期间的节目我都在春节前赶制出来了)没有出像费,说是“过两天就给”一直拖到3月15日,竟然什么钱都不发了,只说最近太忙,“过两天再说”,到现在4月21日了,所欠的钱还是不给(两个月的出像费和一个月的底薪)。无奈我就通过老师找到他们领导李社长,(因为这个公司是挂靠在广电局下属的出版社的)谁知道,公司的负责人竟然对李社长说根本不欠我的钱,该给的都给了。
我认为他们是准备赖帐了,所以想要起诉这个公司,但是一开始我们没有签定合同,所以我不知道胜算的可能性。
我想问:
1,他们触犯了法律吗?我可以起诉吗?这种情况我能胜诉吗?(因为没有合同在先,我又还是个学生)
2,我能够要求他们支付应付工资的同时,承担我所有的诉讼费用吗?
3,因为是做媒体的,我也有一些法制节目的朋友,我能够让他们报道这件事并公布他们公司的真实名称吗?这样做会侵害他们的什么权利吗?
这个节目以前的主持人后来成为了我的好朋友,而她的工资到现在也仍有拖欠。我们都还是学生,所以在主持人这个行业中,这种价格已经相当低廉,我觉得他们不应该再这样对待未出茅庐的人。
先谢谢了!
请大家讨论和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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