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尸”、“葬”和“死”字的字源和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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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是象形字。它的小篆字形像卧着的人形。这个字的本义是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写为“尸”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对这个字的说明是:“尸,神像也。象卧之形。”后来才有指死者身体的意义,写为“屍” ,这个字是后出现的。在古代汉语里,“尸”和“屍”本来是两个不同意义的字,但古代就有人将“屍”字简写为“尸” 的。现代简化字将两个字合为一个字。
“尸”的字形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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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字到现在有几个含义:
1. 死人的身体:尸体,借尸还魂。《礼记》说:“在床曰尸。”
2.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如:尸位,尸位素餐、尸禄素餐(尸素),尸玩(玩忽职守),尸职,尸居(安居而无为),尸居余气。
3. 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是在神位前代表死者接受生者祭拜的活人,大概最初尸者是卧于神位的。这是古代仪式中的一种做法,像表演一样)。《仪礼》中说:“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又说,不能让身份低贱的人作“尸”。《礼记》中说,在祭祀时,可以让孙子作为“尸”扮演逝世的祖父。
后来逐渐取消了这种作法,而使用神像,或用木牌写上被祭祀者的称谓,这种木牌称为“神主牌”或“神主”。例如,“载尸以行”,意思是(用车等)载着神主牌行进,这也是古代重大活动中的一种仪式,如周武王伐纣时,在大军中用车载着他父亲周文王的神主牌,表示子继父业去讨伐纣王。
从这个意义,后来又引申出下一个意义。
4. 执掌,主持。如:尸盟(主持盟会),尸祭(主持祭祀活动)。
5. 姓氏。
《礼记》说:“葬者,藏也。” (按照《汉书》的说法,“藏”字最初通用“臧”字,后人给这个字加上了草字头。)
《康熙字典》说:“上古厚衣以薪。故其字上下皆艸。” (艸:cǎo,同“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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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字是会意字。小篆字形中,右边是人,左边是“歺”(读为è),意为残骨,“歺”后来在篆文隶变时字形变为“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