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刘兴亮反垄断it |
分类: IT业●挨踢挨踢 |
常言道: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市场从来不是只有企业,作为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必备的基础条件。作为市场的培育者和管理者,政府自然是普通用户的权益代理人,对市场中的企业有监管和指导的责任。
一个绝对自由的市场是不可能健康发展的,无序竞争的结果只有死路一条。
面对这次3Q大战(360和QQ的客户端战争),目前只有零星消息,还没有看到任何相关部门的公开表态,这是不正常的。
政府相关部门不应该坐视事态恶化,该出手时就出手。虽然这次面对的是两个在市场上呼风唤雨的互联网行业的明星企业,但在法律和用户面前,他们都是平等的,而且必须是谦卑。
这样的例子国外俯拾皆是,试拿IT大鳄微软举例说明。
微软作为桌面系统的垄断企业,从成为市场霸主地位开始,就在被世界各国政府不断的“骚扰着”。请看关于微软“被”反垄断的记录:
看到了吧,全部都是政府在跟微软较劲。类似的情况还有蓝色巨人IBM,这个深奥的标杆企业,他的软件和硬件被责令必须分开计价销售,而且,PC与大型机也要分开销售。
这就是规则,这就是法律,这就是政府存在的意义。
在拥有众多用户的垄断公司面前,用户和竞争对手都面临不公平的对待,成为弱势用户和弱势竞争对手。
这时候市场秩序和道德底线的维护,必须有强有力的代理出面解决问题,拨乱反正。
我国政府在这点上也不是没有先例:
1998年开始,石油部分拆为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所以今天你可以选择加油站。
1994年联通成立,1999年中移动从电信剥离,2008年电信重组,所以今天你可以选择G3、天翼或者沃。
不仅仅是反垄断,政府也数次出手控制电信石油等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们能够体谅一些政府的苦衷:这些民营互联网企业,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本就不容易,又是敏感的互联网行业,政府行为必须慎重。可是,越过底线的混乱竞争,只能把辛苦培养起来的互联网市场毁掉,伤害广大网民的利益,这种趋势和恶劣影响必须及时遏制。
这本就应该是政府的作用,该出手就出手,拨乱反正,越早越好。(刘兴亮
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