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食品定义和分类
(2012-10-30 23:01:10)
功能性食品
1
功能性食品是指具有营养功能、感觉功能和调节生理活动功能的食品。它的范围包括:增强人体体质(增强免疫能力,激活淋巴系统等)的食品;防止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便秘和肿瘤等)的食品;恢复健康(控制胆固醇、防止血小板凝集、调节造血功能等)的食品;调节身体节律(神经中枢、神经末稍、摄取与吸收功能等)的食品和延缓衰老的食品。功能性食品的研究与开发在我国尚属新兴学科和领域,是多学科,多领域不断交叉、融合的产物,涉及营养学、药学、生理学、预防医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
中国对
保健食品的定义,是指具有特定功能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可调节机体的功能,又不以治疗为目的。
它必须符合下面4条要求:
①保健食品首先必须是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
②保健食品又不同于一般食品,它具有特定保健功能。这里的“特定”是指其保健功能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而且经过科学验证是肯定的。同时,其特定保健功能并不能取代人体正常的膳食摄入和对各类必需
营养素的需要。
③保健食品通常是针对需要调整某方面机体功能的特定人群而研制生产的,不存在对所在人群都有同样作用的所谓“老少皆宜”的保健食品。
④保健食品不以治疗为目的,不能取代药物对病人的治疗作用。
(一)按消费对象分类
1、日常功能性食品
2、特殊功能性食品
(二)按科技水平分类
1、第一代产品(强化食品):如:各类强化食品及滋补食品,如高钙奶、益智奶、螺旋藻等。
2、第二代产品(初级产品):如:各种口服液等。
3、第三代产品(高级产品):如:多糖、大豆异黄酮、辅酶Q10等。
功能性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
食品,即适宜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功能性食品经历了三代的发展。第一代功能性食品是根据基料的成分推断产品的功能,没有经过验证,缺乏功能性评价和科学性。第二代功能性食品是指经过动物和人体实验,证实其确实具有生理调节功能。第三代功能性食品是在第二代功能性食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其功能因子结构、含量和作用机理,保持生理活性成分在食品以稳定形态存在。
(如要将该文粘贴和转载到其它媒介上使用,请尽量先获得我们课题组的同意,不经同意随意转载尤其是用于媒介商业目的的、不署单位及作者名字的,我们将保留以法律起诉侵权媒介的权利)
喜欢
0
赠金笔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