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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鲁健Blog,全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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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价高涨,北京市建委最近出台规定规范市场,也就是媒体所谓的“五十三条”,其中囤积房源、恶意哄抬房价等行为都会被处罚,但是处罚是“十五天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至少一个月不能卖房”。我不禁佩服媒体的智慧,因为把规定称为“五十三条”,怎么都让我想起美国作家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那是黑色幽默的代表作之一,而建委的五十三条多少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众所周知,第二十二条军规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五十三条的处罚从禁止囤积的目的来讲的话,也有点不可能完成的意思,开发商本来就囤积不想卖,处罚一个月不准卖房那岂不是正中下怀,如果我是开发商,我一定拉着管理者的手,老泪纵横地说一声:“谢谢啊!”从规定就可以看出地方管理部门管理权的有限和管理手段的孱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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