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论建 |
ABBS上的这个讨论话题源于第三届上海青年建筑师论坛,一位青年建筑师推介自己的“蝴蝶”设计思路是遭到几位评委的质疑,随即ABBS上也展开了的讨论。(http://www.abbs.com.cn/bbs/post/view?bid=1&id=333711356&sty=1&tpg=1&age=0,图片亦引用自此帖)。
在观望几日后我发言如下:
在这样的条件下构思出这样的作品思路无可厚非。那个“蝴蝶”形状是功能和形式充分互动的结果。
但之所以引起这样的争论,与作者的发言本身不够严谨有一定关系。比如用“老妪能解”来形容这只“蝴蝶”,这样,蝴蝶的形状的合理性就被“具象形象”的合理性偷换了。从作者的分析来看,“蝴蝶”是对基地分析之后的结果。但发言的时候一旦用“老妪能解”来形容的话,给听众的感觉就是作者本来就想刻意去具象,正好“蝴蝶”这个具象的形象与基地条件符合,所以选择了这个形象。这样,引起争论恐怕就是难免的了。
与其采用“老妪能解”来论述这个设计,不如借鉴一下奥运鸟巢的论述思路。虽然H&DeM提出的方案与鸟巢的形象很相似,并且就以“鸟巢”来称呼这个建筑,但没有人认为H&DeM是从一种具象的形象出发来设计的。
评委们引用莱辛的《拉奥孔》中的论述是纯粹的古典美学的思路,莱辛论述得很精彩,但把这个标准当成判断好坏的价值尺度未免与当代文学艺术乃至建筑太过隔膜。现代主义以来,每一种类型的艺术都在试图冲破自己的传统边界,并且都或多或少地获得了成功。但即使这样,各种类型的艺术之间的距离并没有因此拉近,因为成功的突破往往不是不同门类艺术的交融,而是探索以前各门类艺术都很少涉及的新的领域。
从现代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拉奥孔》提出的各门类艺术的边界的话题是有意义的,也是迫切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