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四年論劾張浚的殿中侍御史常同,到底出自何人舉薦入朝的?
(2024-07-01 19: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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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問題,我始終沒有弄明白,就是建炎元年太祖裔趙子崧舉薦了常同等人後,常同一直沒有回應。也未曾入朝。隨即趙子崧被黜,又以鎮江失守被罪,為鄭瑴推堪得實後,被謫居嶺南,到紹興元年便已疾死於貶所。
紹聖二年 三月丁酉,試中書舍人林希權禮部尚書。常安民言:“希,章惇之黨,為惇謀客。”由是,章惇與其黨日毀短安民於帝前,謂安民力主元佑,意欲為范祖禹等營解。
我們知道,辛炳是李綱舉薦入朝的,但未來得及詣朝入見,李綱罷相而去,故此無果。建炎二年,葉夢得再舉辛炳,被除知潭州,但建炎三年八九月間,新除川陝宣撫處置使張浚檄辛炳以兵赴陝西時犯了點錯誤,幾乎導致潭州兵變,因此張浚大怒,以便宜署向子煙為潭州守臣,而命辛炳赴吏部推堪。這下子兩人結怨,因此紹興四年便奉旨厚誣張浚。
紹興四年論劾張浚的臺諫言官中,辛炳是其一,常同是其二,唐輝、胡松年是其三、四。但常同與張浚有同年之契,又是四川鄉黨,按說常同論張浚沒有理由。張浚也未嘗得罪常同及其父親常安民。
建炎四年四月,御史中丞趙鼎率同列呂祉、沈與求等人論劾過張浚在川陝用趙開更改酒法不當,要求皇帝以禦紮賜張浚終止變法,張浚不得已上了兩道劄子,一是川陝歷年未曾上供的錢被盧法源、王似、曲端、楊可世、王庶、王燮等提取一空,張浚要求朝廷以東南之錢二百萬轉付宣撫司招兵買馬之用,結果是東南之錢被金兀术、撻懶等搜括一空,分文不能給張浚。於是張浚便說如果不能以祖宗未廢止之法籌措軍費,必將斂及小民百姓。而趙開的酒法是酒不加價而宣撫司年增收四百餘萬緡。
但是,令人懷疑的是,建炎四年秋,常同來到了朝廷出任了一任閒官,紹興元年,常同自己請求外放,結果是去了廣西任職。也就是說,常同來朝廷之事,沒有說明是誰舉薦了常同。而常同自請外放的原因,應該說是與宰相范宗尹、參政秦檜不大合得來,因此自請外放。
紹興二年九月,秦檜罷相,金人遣歸問安使王倫,又遣使臣來與康王議和,但這時秦檜被罷相賦閒,謫居浙江青田,丞相是呂頤浩與朱勝非。但紹興二年冬十二月初八李綱罷江西安福制置大使之後,有旨徵辛炳、常同等人入朝。紹興三年八月,常同一到任就論呂頤浩之過,因此呂頤浩被罷相,而朱勝非獨相。問題是,朱勝非當時母親病重,無心政事,紹興四年丁母憂,期月即被起復。這個時候,朝廷以徐俯、趙鼎為參政兼權知樞密院事。徐俯與朱勝非趙鼎不合,二人合力將其排擠出朝。
據說,皇叔光山軍節度使趙士亻褭舉薦了趙鼎、李綱、孫近三人。李綱是建炎元年出任了丞相,趙鼎是紹興四年九月繼任丞相。孫近則是紹興八年出任參知政事。
回到正題。關於常同起用的原因,據我認為,建炎四年舉薦常同的是簽書樞密院事趙鼎。趙鼎與常同素無往來,但他的女兒的夫家四川成都人范冲與常同有關聯。范冲是給事中範祖禹之子,常同是紹聖初常安民之子。常安民在紹聖初朝廷行遣範祖禹時,力言範祖禹無罪,但皇帝趙煦覺得範祖禹有罪,主要是元祐四年冬範祖禹與劉某一起奏論宮中求乳娘之事,結果乳娘劉氏是哲宗所最愛的絕色女子,後來被冊封為皇后。而因為二人的論奏,結果太皇太后高滔滔將劉氏重責,且要遣出,但皇帝不讓,說已經承幸天子,不可复返民間。因此劉氏被打了一頓之後,就記住二人了。
不過,常安民說範祖禹無罪,結果是宰相章惇及其黨人日夜短廢常安民於上跟前,結果常安民被黜,李燾在《長篇》中說:
因為常安民力主元祐,又立為範祖禹營解,所以范冲要求好友兼兒女親家趙鼎援引常同來朝。這是建炎四年常同被徵入朝的緣由。至於紹興四年常同論劾張浚與紹興八年五月被除御史中丞之後的常同論劉子羽,都是趙鼎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