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年,高宗言於大臣曰“朕在位失徳甚多,更賴卿等掩覆”,高宗有何失德處?
(2022-07-02 08: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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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必大《親征錄》曰:
嚮者,講和息民,悉出宸斷。遠方未必 知,謂本大臣之議,懼後用兵。宜特降詔書,具宣此意。遠人聞之當自安矣。
於是,紹興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丙寅, 詔曰:
講和之策,斷自朕志。故相秦檜,但能贊朕而已。近者無知之輩鼓倡浮言,以惑衆聽。至有偽撰詔命,召用舊臣,抗章公車,妄議邊事。如敢妄議,當寘典刑。
若屈己降金誅廢抗金將相等大事都不算是失德,那麼高宗所幹的失德事要求洪邁等人為其掩覆的都是些啥呢?洪邁們有干了些啥事為高宗掩蓋失德之事而歸咎他人者?
(三十二年六月)甲戌,皇太子賜字元永。宰臣率百官詣文徳殿拜表賀立儲,翰林學士洪邁等十六人以皇太子正位東宮告廟畢,同班上殿稱賀,實欲致戀軒之意。上曰:“朕在位,失徳甚多,更賴卿等掩覆。”真甫、仲誠同對,促罷朱倬。上曰:“即有處分,卿等皆公論也。”
雖然高宗在位前後凡三十六年,罪己詔數下,但並未指陳自己私德有缺。在此內禪之前,囑咐洪邁等一眾稍微年輕的侍從官今後要為自己掩蓋所行失德之事。當然,做到大臣的人,都不傻,不肯為皇帝擔責。比方紹興二十六年八月張浚上疏請逐秦檜黨人沈該、湯思退、万俟卨等,以謂此皆秦檜幫兇,致使國家失出了幾次中興的機遇。沈該等乃奏請高宗下詔,讓天下人明白,誅廢抗金大臣以屈己求和都是高宗自己的主意,秦檜等人不過是順從旨意辦事而已。
沈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