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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樁疑案:金太宗天會八年,金人遣還秦檜陰主宋降金稱臣之事決策於何時?

(2022-04-07 09: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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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文化

杂谈

         張師顏《金國南遷錄》記載了金太宗天會八年粘罕等決策遣還秦檜以陰主趙宋向金稱臣納貢之事。當時參與此議的粘罕、宗弼、撻懶分成兩派。宗弼即忠烈王主張遣還前太原守臣張孝純,撻懶主張遣還御史中丞致仕秦檜。而有決策權的粘罕則一拳定音,縱還秦檜,理由是秦檜面強而心從,可以幹大事。

據現存史料,建炎四年春夏間,金朝中權臣曾經集議派何人南歸,以主和議,避免有朝一日趁金國內實力不夠時揮師北伐以復仇。當時曾經考慮過兩個人選,秦檜、前河東安撫使張孝純。當時大臣認為秦檜在趙宋名高,柔佞易制,故此秦檜中選以遣歸。金張師顏所撰《金國南遷錄》云:

天會八年,諸臣慮宋君臣復讎,思有以止之。魯王(撻懶)曰:“惟遣彼臣先歸,使其臣順我,佯不從而勉以聽,或可以定。”忠烈王(宗弼)曰:“惟張孝純可。”忠獻王(粘罕)曰:“此事在我心裏三年矣,只有一秦檜可用。我喜其人,置之軍中,試之以事,外雖拒,而中常委曲順從。而檜始終言南自南,北自北,因說許某著手時,只依這規模分别。今若縱之歸國,彼喜慷慨說事,必是得志。”


《欽定重訂大金國志》卷六曰:

天會八年冬十月,歸秦檜于宋,用粘罕計也。檜之入北,從二帝之上京,逮二帝東徙韓州,檜依逹蘭為其任用。逹蘭南征,以檜為參謀,以催錢糧為名,挈家泛小舟抵漣水軍,自言殺北軍之監已者,奔舟來歸。然全家同舟婢僕亦如,故人皆知其非逃歸也。檜之南歸也,宋之朝士多疑之,惟范宗尹、李回與檜善,力薦其忠。及引對,檜言“如欲天下無事,須是南自南,北自北”,遂建議講和。


金直院孫大鼎金宣宗貞二年五月祐上疏論曰:

天會八年冬,諸大臣會於黑龍江之柳林,陳王烏紳憂宋氏之再隆,其臣如趙鼎、張浚則志在於復讐,韓世忠、吳玠則習知於兵事。既不可以威取,復結怨之已深,勢難先屈,隂有以動之,遂縱秦檜以歸,一如忠獻所料。及誅廢其喜事貪功之將相,始定南疆北界,然後方行册立,確定誓書。凡山東淮北之民,有流寓於江南,及杜充、張忠彦之家屬,悉令發還,蓋懼南北交搆,鼓扇生隙,務令斷絶後患。


          奇怪的是,這件事情不見錄於元修《金史·太宗紀》。況且,金人習慣於冬則南下,夏則北上,金主與宗室大臣是不會在冬天在黑龍江柳林相會的。太宗紀謂天會八年七月丁卯如東京,也就是當時的遼陽府,是年金主冊封劉豫為齊皇之事,其決策應該也是在這一時期決定的。《欽定重訂大金國志》有這樣一些記錄:

    烏紳來見帝,回至雲中,與粘罕、伊都同往白水泊避暑。鄂勒歡之望國崖避暑。秋,粘罕、烏紳、伊都自白水泊歸至雲中,鄂勒歡自望國崖至燕山,逹蘭自濰州親攻江東。宋二帝自韓州徙五國城。五國城在國都西樓之東北千里,時將立劉豫,乃徙二帝居之。

    八月宋師復永興軍。吳玠復永興軍,帝令兀术自京西星馳至陜西,與羅索等合,而宋張浚等亦劄諸路合兵四十萬,約日會于耀州大戰。


        張師顏的記錄只言天會八年,孫大鼎的奏疏卻謂天會八年冬定策遣還秦檜,讓其誅廢好事喜功的南宋將相,大概是是指宰相張浚被廢,岳飛被殺,以及韓世忠閒置之事。但李心傳《系年要錄》記錄的是十月初二秦檜逃離金左監軍撻懶在楚州的軍營。十一月初在劉光世的護送下回到行在入見,初六日便被李回、范宗尹等極力舉薦,成為禮部尚書。值得注意的是,李回和范宗尹都是隆祐太后之黨,隆祐太后與兄子孟忠厚都是前宰相王珪的親屬,而孟忠厚與秦檜同娶王氏女為妻,隆祐太后的女兄弟嫁與王氏為媳,與秦檜是雙重親戚。而秦檜被縱還的決策必定早於撻懶遣眾攻占楚州之前。而且更為奇怪的是,這一年六七月間,簽書樞密院事趙鼎要求劉光世張俊馳援楚州,兩人都不肯去,不得已張俊派岳飛前去,而岳飛也沒有行之楚州就打住了,不再前行。劉光世的理由是撻懶大軍不可戰勝。或許,劉光世事先得到其在金軍營的兒子的報信,因此不肯讓金人有理由誅殺自己的兒子。我個人的意見是,金宗室大臣會於東京的時間在其年秋七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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