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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荣归故里幕后还有多少猫腻?

(2013-02-19 23:03:47)

贪官荣归故里幕后还有多少猫腻?

杨涛

 

2006年因贪污受贿被判入狱11年的前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于近日提前出狱,当地官员和煤老板及名流富商们,争相迎接贪官“荣归故里”,或列队欢迎,鲜花簇拥,甚至欲以礼炮迎接;其回家后门庭若市,礼遇犹如英雄凯旋。(《兰州晨报》2月18日)

按理说,一个因为腐败入狱的贪官,虽说已经刑满出狱,犯不着“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但也不是什么“香饽饽”,一众官员与富商如此逐臭行为,用不着“友邦”惊诧,我们自己的民众也看不过去。在这个现代“官场现形记”的幕后,又还有多少猫腻有待解开呢?

 首先要质疑的是侯伍杰的服刑期限,他到底实际服刑有多长,对他的减刑是否合法和适当呢?侯伍杰是在2006年9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如果以判决时间开始计算到今年年初释放,那就不足六年半,这时间确实太短。但是,实际执行刑期不能这样算,而是要从侯伍杰实际被司法机关羁押起计算,判决前实际羁押的一日可以折抵服刑的一日。那么,有关机关须向民众公布,司法机关对侯伍杰实际羁押从何时开始,侯伍杰本人实际服刑了多少时间,让民众相信侯不是“死而不僵”的“百足之虫”。

 有媒体报道称侯伍杰是2005年7月30日被逮捕(未经司法机关核实),即使按照这一时间计算,侯伍杰实际服刑时间也不过七年半左右,减刑了三年半,这个减刑幅度不算特别大,但也不算小。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这说明,减刑也不能是随意的,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监狱和法院对侯伍杰进行了减刑,那么能否公布一下对他减了几次刑,总共减了多少年刑期,对他的减刑有什么理由,符不符合法定程序?接受一下公众监督,别把减刑不当一回事?

最后,“无利不起早”,对一个出狱贪官,一众官员和富商为何逐臭而来,个中定有原因。这里面到底有什么样的人,他们之前与侯伍杰之间到底有无权钱交易猫腻?联想到侯伍杰在太原市委书记即将卸任之时,突击提拔100多名官员,那么,此次逐臭而来而来的官员和富商有无行贿侯伍杰的“漏网之鱼”,值得有关机关好好查查,如果已经调查了,那就应该向公众信息公开,消除公众的猜疑。还有,围绕着贪官侯伍杰周围,是不是早已经形成了一个“官商小圈子”,一众官员和富商欢迎侯伍杰出狱,是不是到这个“小圈子”来拜码头、认祖宗了,并且,重要的是,“大哥” 侯伍杰虽然入狱了,是不是“小圈子”依然岿然不倒?有关部门是不是该好好调查,并且向公众公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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