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消费”莫言的三个法律追问
(2012-10-19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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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地方政府“消费”莫言的三个法律追问
杨涛
作为莫言老家所在辖区的管委会主任的范珲,想好了该如何劝说莫言的父亲同意修缮莫言旧居。“儿子已经不是你的儿子,屋子也不是你的屋子了”。莫言成为了社会公共资源,“你不同意不一定管用”。范珲发愁的是如何种出万亩红高粱。 “我估摸着一年要投入一千万”,莫言老家所在辖区高密市胶河疏港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范珲说,“钱从哪里来?”不过,他说自己丝毫不会犹豫,“赔本也要种”。(《新京报》10月18日)
自从莫言获得本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后,莫言基本上成为了公众和媒体的消费品。从网店出现特别标注“莫言故乡”的“高密火烧”和烤鸡到莫言签名书在网上加价售卖,从房产商为莫言在北京买房算帐到莫言小时趣事、丑事给挖出。现在,轮到政府来“消费”莫言了,又是准备出资6.7亿元搞一个包括莫言旧居周围的莫言文化体验区,红高粱文化休闲区,红高粱影视作品展示区等半岛特色旅游带,到准备花费一千万元种植的万亩红高粱,一个崭新的高密似乎即将扑面而来。
莫言是一个知名作家,如今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属于公众人物无疑,那么,他的名字,他的作品被人传颂,被人消费,并不足以为奇。从这一点来说,管委会主任所说“儿子已经不是你的儿子”是有一定道理,他属于公众的。有问题的是,一个公民一旦成为了公众人物,难道就没有自己的隐私,自己的姓名权,甚至是自己的物权吗?从法律上讲,这肯定是不对的,公众人物因为享受了大众的关注而带来的利益,就要比普通人更受到监督,因此,要牺牲隐私等权利,但并不表明他并不享有公民权利。因此,莫言完全可以拒绝以他名字命名的各种为经济开道的文化戏台,更是可以拒绝政府为其修缮旧居。从这一点来说,管委会主任说“屋子也不是你的屋子了”,那绝对是错误的。
如果当地政府根本就没有考虑好这三个法律问题,仅仅冲着经济而来,我看这些庞大计划还是缓行为好,因为呵护莫言的名誉,呵护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故乡声誉,呵护公民的权利以及维护法律的尊严,比打造一个特色旅游带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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