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应由第三方决定
杨 涛
6月27日记者获悉,国务院《关于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明确,要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同时,要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京华时报》6月28日)
有关公务员养老保险的问题终于开始有了眉目,但传来的却是一好二坏的消息:好消息是,在国家层面终于要研究公务员养老保险的问题,不能让公务员享受特别待遇一直持续下去;坏消息是,据专家称“这一政策预计最早也要在‘十二五’末期才能出台。同时,新政出台后,估计也会设置5年左右的过渡期。”这说明最早也要在2015年才会出台相关规定。同时,即使出台了相关规定“根据社保体系一直以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于原来退休待遇较高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预计国家不会降低其退休待遇,以防止发生动荡。”这说明,全体国民还须在较长一段时间继续为公务员埋单。
这充分说明,改革要革别人容易,要革自己就难。要不汪洋书记怎么说出“要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坚决打破背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利益格局”这样的话语。同时,公务员在体制内具有强大的博弈能力,在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改革中,他们带来的阻力可见一斑。而公务员养老金的改革如此艰难,正是因为这种阻力的强大存在。
有关公务员养老金的问题之所以存在巨大争议,就在于目前中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由财政统一筹资、统一支付,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这就造成了公务员不需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享受高额养老金,而企业职工缴费负担沉重但养老金水平却远远低于公务员。尽管自2005年起,国家已多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但企业退休金和公务员退休金之间的差距仍在不断拉大。一项调查表明,94%的网民认为,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养老制度实行双轨制非常不合理,希望废除养老双轨制。而公务员养老金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废除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养老制度的双轨制,拉平企业退休金和公务员退休金之间的差距。这毫无疑问,这样的改革,就是朝手中掌握了公权力的公务员头上进行改革,是动了他们奶酪,遇到他们的强力反弹是在所难免。
而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要改革公务员的养老金制度,改变原来的不合理的利益格局,动公务员的奶酪;另一方面,却让这项改革仍然由行政机关和掌握公权力的公务员来主导。如此改革,时间一推再推可想而知,即使是姗姗来迟的改革方案,里面充满着公务员自身的私货,改革出现停滞甚至倒退也毫不惊奇。
所以,要打破现有的公务员养老金的利益格局,就必须改变改革的主体,改变由行政机关来主导公务员养老金改革的局面。我的建议是,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十二五’末期出台太晚,我们应当只争朝夕。应当由中立的学者和社会人士来起草改革方案,改革方案送交人大后,再召开由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公务员在内的人员参加立法听证,进行广泛的听证,最后交由人大会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决定。只有中立的机关和人员主导,只有在全社会进行过充分讨论,才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兼顾各方利益基础上,出台一个让各界人士相对满意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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