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破车窗”查酒驾亟待法律规范
(2012-06-01 09: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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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砸破车窗”查酒驾亟待法律规范
5月27日日凌晨1-4时,深圳交警在全市设38个点“猎虎”查酒驾。行动进行了约两小时,深圳东路查车点拦停了一辆深色宝马。车上男子拒不接受检查,交警劝告无效后采取强制措施,砸破车窗并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测试,证实为酒后驾驶,现场查扣其证件并处罚款。(《南方都市报》5月28日)
“酒驾猛于虎”,就在5月26日,深圳就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红色的GTR跑车司机酒后驾驶并飙车,造成了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深圳交警严查酒驾的举措值得肯定,但用“砸破车窗”方式来进行酒精测试的强制措施,亟待法律加以明确规定。
从去年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危险驾驶罪”以来,各种逃避查处酒驾的行为层出不穷、千奇百怪,例如有人是冲岗、临时饮酒、拒不下车等等。这些逃避查处的行为,给交警的执法带来新的问题,也会消解法律的严肃性。因此,一方面,立法者应当及明确“砸破车窗”等新执法方式,给予交警有力的武器,另一方面,也可以对临时饮酒、拒不下车等逃避查处行为作为相应的规定,让他们无法从中沾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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