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管补偿款:政府应从父爱型向服务型转型
杨 涛
为了开建一个万亩森林公园,江苏常州新北区春江镇近日将启动对工程附近2000多户居民的拆迁安置。让拆迁户们意外的是,对拆迁补偿金额、条款一无所知的他们,却首先收到了一封《关于“自愿有偿延期支付拆迁补差款和自愿有偿提前交纳增购房款”的征求意见书》。政府表示如果老百姓愿意,可以为他们代管这笔钱,其间的利息为银行存款利率两倍。(《扬子晚报》5月8日)
拆迁户对拆迁补偿金额、条款一无所知,却被征求自愿让政府代管补偿款,这岂非咄咄怪事?政府这种做法再次体现了“父爱式”的关怀,就是一切由官员替公民作主—虽然现在往往会打上“自愿”的标签,但经常是“被自愿”。而民众则需要的是,政府从“父爱型”向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政府转型。
如今,许多地方政府很是体现了“父爱式”的关怀,特别在征地拆迁中,更是如此。他们不听从公民的意见,就想当然地认为某片房屋不适宜居住,应当进行拆迁,拆迁能给民众带来更好生活;关于拆迁的补偿款标准,也是由政府替公民作主,政府定个价,是多是少,公民都无法讨价还价,只能将打掉的牙齿往肚子里吞,但政府还认为民众应当由此感恩戴德。新北区春江镇,人们最为关心的拆迁补偿金额、条款,政府不举行听证会,不让民众知晓,一切替民众包办了,充分体现了他们的“父爱式”关怀。而这种“父爱式”关怀实质上体现的是一种政府的强制,是一种权力对权利的侵蚀和蔑视,是双方权利不对等的体现。那么,人们自然会想到所谓政府替民众保管补偿款,其实是这种“父爱式”关怀的延伸,政府也许不过是想拖延补偿款的发放,或者借用民众的补偿款进行其他投资。
当然,政府官员所说“不少被拆迁的人家在拿到这么多补偿款以后,都不知道怎么使用。更有甚者拿了钱去非法投资,还有些村民,本身就好赌,拆迁款被赌输掉以后最后都付不起安置时增加的面积的钱。”这种现象有没有,肯定有,但鉴于这些拆迁户都是成年公民,少数公民乱挥霍补偿款,是他自己的事情,后果自负。其次,政府并不一定比公民个人更为理性。政府的代理人—公职人员,也可能将代为保管的补偿款进行投资出现亏损现象,甚至公职人员也有可能贪污、挪用这笔钱,最终让公民的补偿款血本无归。
那么,政府可不可以操心公民如何花补偿款的事情,防范公民将补偿款乱挥霍。当然可以,但必须将政府由“父爱型”向“服务型”转型,就是充分尊重民众的权利,政府的职责只是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首先,政府要公开拆迁补偿金额、条款,举行听证会,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让民众看到政府是阳光和透明的,是负责任的政府,这才能打消他们认为政府代管补偿款牟利的念头。
其次,所谓的代管补偿款必须真正坚持自愿原则,不愿意让政府代管补偿款的公民,政府不能为他代管,那怕大多数人同意也不行。再次,为了防止政府拖延发放补偿款或者将补偿款乱投资甚至是个别官员中饱私囊,政府不能亲自代管补偿款,而是监督村民自发成立民间组织,由相应的民间组织来代为保管补偿款,而且补偿款全部存入银行,政府、民间组织和公民个人三方同时进行监督。只有政府从“父爱型”向“服务型”转型,才能让政府既真正为民众利益操心,又能得到民众的理解与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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